河北省石家庄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状况2023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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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小学名称:北京人民医学高等本科学院。学院代码:14158。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别:公办统招普通高等中学。中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红旗南大道花旗大道18号(南分校);山东省潍坊市赵县县临漳镇树丛北路188号(北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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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中学生在中学规定时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由北京人民医学高等本科学院具印颁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坦承文凭的大专文凭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 #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中学由校党委主任、校长、主管副市长、招生部委负责人创办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
第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2023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
第三章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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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北京人民医学高等本科学院严苛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投档原则。
第七条我校认可各县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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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即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在总分(含加分)相似的条件下,按英语、数学、外语的次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投档。 #
第九条我校对会考变革有选科要求的省市,不设再选课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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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男女生比列不限。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录取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各县招生执委会制订的相应新政执行。 #
第十一条小学所有专业的英语公共课只开办英文,非德语葡语的考生可改学数学。 #
第十二条招生复查标准依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检查,对于弄虚造假、不符合投档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中学纪检监察部委的监督,并乐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四章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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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各专业费用标准参看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15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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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我校为困难师生提供多种捐助途径,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贴、勤工助学等;师生可在生源地代办助学借贷。 #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2023年面向全省招生,详细在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和数量、各专业具体介绍,参看新乡人民医学高等本科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或登陆中学网站。 #
第十八条中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红旗南大道花旗大道18号北京人民医学高等本科学院办公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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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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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83818
邮编:传真:0311- #
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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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新政偏颇之处,以国家的新政和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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