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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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工作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为准,通过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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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三条提档比列:根据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要求确定提档比列。 #
第十四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招生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会考成绩为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量,择优投档。 #
(一)普通(普文、普理)类专业
根据“分数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中考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投档专业。录取成绩相同时,根据生源地规定的名次确定原则,择优投档。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工科类依次按英语、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我校在内蒙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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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育类专业 #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综合分相同时,优先投档专业成绩高者。 #
(三)美术类专业
1.江苏外省美术类专业 #
艺术类、舞蹈类、音乐学、书法学、航空服务美术与管理等专业使用相对应的广东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综合分相同时,优先投档专业成绩高者。
2.江苏省外美术类专业 #
使用生源省市相关专业联考(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2023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文化成绩高者。 #
(四)夏季会考 #
夏季会考进档考生根据专业类型,依据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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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档过程中牵涉到综合分的2023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综合分算法与录取成绩使用的综合分算法相似。 #
(六)当考生录取成绩未能满足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以后,依照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到高调剂到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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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广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省级脱产师范生的投档方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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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我校执行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委、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
第十六条考取语文专业(硕士)的考生,会考英语葡语应当为英文,其它专业不限制英语葡语。 #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程或有其他假账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予以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第十八条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
第六章计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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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小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状况确定计费标准。退钱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形式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可申请助学借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委《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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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资格检查与证书颁授 #
第二十一条入学资格初审与检查:新生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并在入校后组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我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二十二条颁授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新乡大学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大专文凭证书;符合国家和中学学位追授标准的硕士结业生,追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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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23年被我校专业(方向)投档的中学生,在通过结业资格初审和学位资格初审后,颁授结业证书或追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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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其它 #
第二十四条对以泰安分院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泰安分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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