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2023年上海高校杏林大学招生章程早已发布,主要包含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合肥学院杏林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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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新政202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录取分数线,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统招普通类、艺术类硕士招生工作。 #
第三条大学全称:上海中学杏林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93,大学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委发布的为准。 #
招生层次:普通统招硕士
办学类别:独立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部份专业三年制) #
办学地址:湖北省武穴市滨海工业园南海路1号 #
第四条大学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中学生,颁授扬州中学杏林大学硕士结业证书;符合大学学位追授条件的中学生,颁授扬州中学杏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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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五条学校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学院杏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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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师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大学硕士招生工作在陕西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施行,接受上海中学监督检测处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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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学校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状况,统筹考虑各省市会考数量、生源品质、区域协调发展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状况,综合剖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初审后,由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登陆学校网站()查询。
第九条依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少于本院本年度招生计划总额的1%,详细使用方法严苛根据上级经理部委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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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条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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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执委会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
(二)中考变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补报专业志愿的会考选考课目要求,其他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补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数学专业只招收德语葡语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德语、日语葡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英语葡语,但学校的公共英语课仅开办英文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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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严苛执行教育部颁授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大学对投档新生的男女比列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考生须出席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会考,考取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出席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 #
第十二条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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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大学招生投档工作的要求,推行小学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委监督的投档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按公正、公开、公正和择优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发布的招生计划,严苛按招生的有关规定推行估算机远程网上投档。
(一)依照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状况,与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协商确定调取考生档案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202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录取分数线,则出席征询垂直高校志愿(含高校服从志愿)的投档或则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投档。 #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美术类),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为投档根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湖北省:当录取分数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投档,选考数学的考生依次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投档。如仍相似,综合考量考生综合素养档案择优投档。 #
山东省外:当录取分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投档。如仍相似,会考变革省市综合考量考生综合素养档案,其余省市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后择优投档。 #
(三)美术类招生 #
报名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出席所在省专业联考,会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联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美术类考生,以所在省录取分为投档根据,执行“分数优先,依照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录取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投档与否及所投档专业。 #
(四)对于进档的考生,如无法按志愿踏入所考取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录取分由高到高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到计划录满为止。
(五)我院严苛按教育部和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降价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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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行会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中考变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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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上投档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新政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新政;假如教育部和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新政有所调整,我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投档信息以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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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其他 #
第十三条我院投档的考生,经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初审批准后,由学校寄发投档通告书。 #
第十四条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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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按照经四川省物价部委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281号)按学年缴交费用。详细计费标准以随投档通告书一起寄发的《南通学院杏林大学新生入学必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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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高等学院社会物理生公寓计费管理暂行方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
(三)费用、住宿费最终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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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学校推行健全的奖助新政机制,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贴、勤工助学、学费缴纳以及助学借贷等,奖励品学兼优的中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细报送推选方法可登陆学校网站()查询。 #
第十六条师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测,对复查结果显著与考生电子复查结果不符者,大学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复查中弄虚造假或有重大病症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