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硕士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中学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青岛工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石家庄工科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
第四条石家庄工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中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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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中学全称:新乡工科大学;中学代码:14000
第六条中学办学层次:硕士;办学类别:公办普通高等中学 #
第七条中学经理部委:湖南省教育厅
第八条办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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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学院(北镇):泰安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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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青岛):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九条石家庄工科大学设立以学校领导为主任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起草本科招生新政和确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
第十条石家庄工科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济南工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石家庄工科大学纪检委对本科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投档
第十二条招生新政:执行《山东省教育厅青岛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川省退役军官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硕士考试招生工作的通告》(鲁教学函〔2022〕29号)等招生工作文件的相关要求。 #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我校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广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详细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但凡符合《山东省教育厅青岛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川省退役军官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硕士考试招生工作的通告》(鲁教学函〔2022〕29号)规定的考生,均可报名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
第十五条投档原则:中学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县级招生管理部委招生投档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建卡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自荐生、大赛保研生、退役中学生士兵考生投档方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总监部委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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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语葡语:不限制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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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计费标准:中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状况确定计费标准。退钱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院计费管理方法》(鲁政办字〔2023〕98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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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捐助新政: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模式帮助师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可申请助学借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按照师生家庭经济状况2023潍坊理工学院录取分数线,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委《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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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被投档的本科师生持投档通告书、准考证、身份证和普通本科结业证书(2023年8月31近日取得)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代办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本科结业证书(2023年8月31近日取得),不得报到入学,中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条本科投档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所有投档的本科考生均须出席脱产培养。
第二十一条在中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对师生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师生在校学习其间,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中学师生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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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本科师生的修业期限通常为2至4年。师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2023潍坊理工学院录取分数线,成绩合格,追授新乡工科大学硕士结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内容须标明“在本校××专业本科起点专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踏入硕士阶段学习和对符合学位追授条件的中学生追授新乡工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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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中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安工科大学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中学不以任何名义举行大专补习班,不编撰本科考试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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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假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新乡工科大学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