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大学及有关单位:
按照中学与新竹师范学院、中国文化学院等日本合作院校签订的教育交流合同,2023年春季学期我校将计划抽调大专生赴上述香港院校交流学习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抽调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选拔)。现将赴台交流学习专科生抽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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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冬季学期赴台交流大专生的学习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交流学习的大专生原则上可依照自身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一学期,但总的交流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
2023年春季学期抽调大专生名额共36名,其中公费名额15名,自费名额21名(公自费名额分配以香港院校最终投档结果为准。),名额分配详见《2023年冬季学期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专科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述香港院校的所有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我校交流生,申请的大专生可加入赴台研修QQ群:,从群文件中下载参阅香港院校的招生简章,详尽了解各校办学特色、网址、专业及费用情况,也可在各校国际暨两岸事务处网站详细查阅。校区将按照对方院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有针对性地重点抽调我校相关专业大专生。
三、申请条件 #
1.2023、2022级在校专科生。
2.品德优良,知法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大专生在校已修读所有课程的GPA不高于2.0(GPA指平均绩点,估算方式见附件2)。
3.具备在香港院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条件和适应能力,能承当在香港院校学习所需的杂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支出。 #
4.符合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 #
四、申请与派出程序
1.系统报考:2023年4月7日上午12:00—4月11日晚上12:00,各大学组织2023、2022级在校专科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申请,大专生申请后需所在大学党委副部长在教务系统里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鉴别,并由教学教授在教务系统里进行初审,思想政治表现合格且大学初审同意者可出席本次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选拔,具体流程见《教务系统专科生申请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操作流程》(附件3)。请各大学勿必于4月13日下午12:00点前完成申请赴台交流大专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别和大学初审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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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抽调名单:2023年4月13日-14日,教务处确定抽调大专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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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打算:2023年5月15近日,抽调大专生完成相关材料的打算(具体要求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并经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向日本院校寄出抽调大专生的相关材料。 #
4.代办手续:2023年5月—2023年6月,赴台交流学习专科生代办赴台相关手续(相关培训时间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
5.赴台学习:2023年9月,赴台交流学习专科生前往日本学习。 #
五、费用 #
1.交流学习专科生杂费和住宿费收取将根据《西北师范学院关于加快中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施行意见》(西师党发[2023]34号)有关规定施行。 #
2.交流学习专科生(含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须自付护照费、保险费、活动费、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等,并按双方中学要求自行代办相关手续(具体费用参见各大陆院校招生简章)。
六、学生管理及学分认定 #
1.交流学习专科生的管理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将根据《西北师范学院关于加快中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施行意见》(西师党发[2023]34号)和《西北师范学院专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41号)有关规定施行。 #
2.交流学习专科生可按《西北师范学院中学生海外交流捐助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23]48号)有关规定享受捐助。 #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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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专科生须详尽考虑学业计划、费用安排等再决定是否申请。上榜后因非不可抵抗力诱因退出者,将通报其所在大学并不再受理其出席之后各种校际海外交流项目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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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流学习专科生须提供一位担保人。如逾期不归,中学取消学籍,同时担保人将承当连带责任。 #
3.派出工作将视届时新政确定,如遇不可控诱因,则会延后并保留抽调大专生交流资格。建议抽调大专生本学期正常进行选课,待下学期初交流项目确定后再删掉相应课程。 #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赴台研修生抽调计划.xls.xls
附件2:GPA的估算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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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教务系统专科生申请赴台湾院校交流学习操作流程.doc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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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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