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功能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的通告 #
为了便捷纳税人获取完税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开通了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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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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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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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即将启用。 #
三、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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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入验证。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身分认证。 #
第二步:设定查询。依次打开“涉税事项代办”-“业务网上申请”-“税收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河南税务查询,输入查询时间范围,查询本单位(人)完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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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确认复印。纳税人按照查询出的完税信息,使用A4型纸张复印输出《税收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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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
1.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与办税服务大厅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具有同等效力。 #
2.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主要用于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开具证明,不得作为纳税人的记帐或抵扣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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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办税服务厅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可以验证真假,验证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涉税查询”模块进行验证河南税务查询,二是通过手机扫描票面左上角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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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
平顶山省国家税务局 #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