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年本科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开展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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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学校类型:公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级别:本科、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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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乐山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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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
第五条 本科毕业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大专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大专文凭。 #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
收费标准:安全保卫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吉林警察学院分数线,公安信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缉毒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每学年3500元,法学专业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学年4400元,韩语专业4600元/生每学年,电影电视摄影制作专业6200元/生每学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6200元/生/学年,绘画专业54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每学年54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学年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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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韩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现代文秘专业3300元生均3300元,法律事务专业生均3300元。 每学年4000元。 #
第四章 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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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专业培训外语要求 #
无特殊要求。 #
第八条 核准的男女生入学比例要求 #
按照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女学生招生计划已在专业规划中注明。 如无注明,则只招收男学生。
普通专业(本科、专科)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健康条件要求 #
1.公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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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体能测试(男、女)详情请参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吉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文件项目和通过标准。 #
2. 普通专业
报考普通专业(本科、专科)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各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其中,申请艺术相关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
第十条 入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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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专业 #
拟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吉林省第一阶段招生时填写《提前批次录取院校首选栏》,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由吉林省招生委员会主办。 、采访、政治评论。 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考成绩,按照吉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核考生电子档案并考试合格后,按照招生计划、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和学院择优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招生时,省内制定统一的分数线,学院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根据考生的申请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考生的主要偏好顺序逐一搜索申请。 当第一志愿无法录取时,再搜索考生的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当所申请的专业均无法录取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转入未完成规划计划的专业;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将被取消选拔资格。 入班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退出现役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军人子女。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 不符合上述优先录取条件的,按照单科及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理科科目包括数学、外语、综合理科科目、语文;理科科目包括数学、外语、综合理科科目、语文; 文科科目包括语文、外语、综合文科、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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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时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政策为准。
2. 普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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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普通本科、专科的,考生须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填写相应录取批次的申请栏。
(一)根据我院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数量以及各省份规定的报考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 #
(二)对录取分数线以内的考生,执行各省的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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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批次招生控制线上,如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足,则按后续申请者顺序录取。 #
(4)专业排列:对入读项目的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及资格审查,按照考生提交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招生各省份的方案,尊重考生意愿,按照考生意愿顺序和自愿调整方式进行专业安排。 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理科科目包括数学、外语、综合理科科目、语文;理科科目包括数学、外语、综合理科科目、语文; 文科科目包括语文、外语、综合文科、数学。 #
笔记: #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符合当年学校相关专业选修科目要求,并在专业招生时参考同名次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科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文理为本、符合等级、按分排序、随心所欲”的方式进行排序。 考生所选科目必须达到C级或以上。 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3、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录取”的招生规则。 4、我院韩国语专业(本科)和应用韩国语专业(专科)只接受使用中文答卷的非韩国籍考生。 #
(5)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按计划招收通过各省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的考生。 考生的高考志愿必须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在相应录取批次院校栏内填写。 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各省专业考试规定的及格分数线; 文化课程(含高考加分)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相应招生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晋级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课程成绩较高的考生。 如果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课单科成绩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单科顺序:语文、外语、综合文科(理科)、数学。 #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
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含高考加分)×60%+专业课程总成绩×10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注:外省份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告为准。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军役大学生教育补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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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学院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建立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学”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补、勤、报销”吉林警察学院分数线,确保学生不陷入经济困难。 贫困导致学生辍学。 同时,学院每年新生入学季开展“新生送温暖工程”,为部分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床上用品等生活用品。 #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助学管理机构申请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无法提高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先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助学部门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困难程度,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资助。 #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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