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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5-06-1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吉人考函〔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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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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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市(州)、长白山管理区、梅河口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人事考试部门: #

依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编号卫考办发〔2022〕1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印发的《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部署的通知》(编号卫人才发〔2022〕95号),结合文件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相关事宜予以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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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向广大考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并简化报名手续,我省在2023年卫生考试报名中持续推行历史考生自动确认机制。只要考区、考点、考试级别、专业、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以及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与上一年度完全吻合,系统便会自动完成确认流程。这样一来,考生便能够按时在网上完成缴费操作,无需再打印申报表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首次报考或信息有变更,或无法自动核实身份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所选的确认点进行实地核实。所有考生均需通过互联网缴纳费用,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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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期间均可在线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

我国实行全国统一的网络报名制度,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报名操作(军队人员需按照军队的规定进行报名)。在完成网上报名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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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根据工作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报名,对于省或中央直属单位设在长春市的考生,应选择“省(中)直”考点;而各市(州)的考生则需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域挑选对应的考点;至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单位设在其他市(州)的考生,应选择距离较近的考点。而省直管县(市)的考生仍需按照原有途径进行报名。 #

考生需根据报考资格,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决定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以及具体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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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务必保证所提供考试资料的准确性,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报考级别、专业以及科目等。若出现任何信息错误,考生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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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上传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无帽证件照,照片背景应为纯白色。所上传图片需保证清晰度,并能真实展现考生面貌,若不符合标准,考生需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 #

考生需自行在网络上下载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表格中亲自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若未按要求操作,一切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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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现场的时间定于2023年1月3日至13日,期间周六和周日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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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络操作结束后,对于首次参加考试且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无法通过网络完成缴费的考生,需依据所在工作单位的地理位置,前往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具体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详情请参考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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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

2.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

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附有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批意见的公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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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7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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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系统自动审核及现场核实的考生,可自主在网上进行费用支付。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审核或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一旦完成网上缴费,费用将不予退还。考生必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报名流程#

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74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国家代收考务费为每人每科20元;同时,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4元。[] #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6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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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访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以获取准考证打印服务。在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以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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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初级(师)考试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的形式,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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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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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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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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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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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4月1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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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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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其余118个专业,考试将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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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4月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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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日 #

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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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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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依据各专业的报名情况吉林省人事考试,对考试的具体日期进行单独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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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编号: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要求的人员,均有资格报名参加相应等级和专业的考试。具体报名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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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指导方针,主动秉持“尊重生命、救治伤病、乐于奉献、爱心无边”的职业道德,同时拥有优秀的政治素养、团队协作精神、敬业态度以及高尚的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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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

卫生专业人员若欲申请医疗或护理类职称,需首先获得相应的职业资质,然后依照规定完成注册手续,最终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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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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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职称 #

护士(师):依照《护士条例》的规定,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者,其资格等同于获得护士职称;若持有大学本科或更高学历,且从事护士工作满一年,则可被直接授予护师职称。对于持有大专学历者,若从事护士工作满三年;或持有中专学历者,若从事护士工作满五年,均有资格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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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技)士资格的获得者需拥有相应的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背景,方可具备报名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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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者持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并在该领域工作满一年;或者持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并在该领域工作满三年;又或者持有相关专业的中专学历,在获得药(技)士职称后,在该领域工作满五年,便有资格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

2.中级职称 #

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想获得中级职称,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只有拥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且满足以下要求,才有资格报名参与这场考试: #

临床、口腔、中医专业的主治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有博士学位,同时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证书;或者持有硕士学位,并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两年;或者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两年;或者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四年;或者拥有大专学历,在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六年;或者拥有中专学历,在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七年。 #

公共卫生类别的主管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有博士学位并在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相关执业工作;或者持有硕士学位,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并在公共卫生领域执业满两年;亦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吉林省人事考试,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并在公共卫生领域执业满四年;或者拥有大专学历,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并在公共卫生领域执业满六年;最后,若具备中专学历,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并在公共卫生领域执业满七年。 #

主管护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博士学位并已注册从事护理工作;持有硕士学位并在注册后从事护理工作累积满两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达四年;持有大专学历,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达六年;或拥有中专学历,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达七年。 #

主管药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博士学位;或者持有硕士学位并在获得药师职称后,在该领域工作累积两年;亦或拥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四年;或者持有大专学历,并在获得药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六年;最后,若持有中专学历,则需在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七年。 #

四、考试政策及有关事项 #

依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进一步保护、关心和爱护医务人员的相关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3号)的规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只要满足相应的报名条件,便可在提前一年时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于那些在疫情防控中表现卓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的个人,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参加职称考试。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10号)的规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需遵循相关要求。这些医务人员包括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政府统一安排、卫生健康部门的派遣或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直接投身于新冠肺炎的防疫和治疗工作,他们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从事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等工作,以及直接参与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和病理解剖等医疗技术活动。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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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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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专业的年限均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点。若因岗位调整或需报考当前岗位专业类别,则必须在现岗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两年。报名要求中涉及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要求,指的是我国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在确定任职资历时,若涉及医疗或护理等职业领域的工作,应从注册从事相关执业活动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至于获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的情况,则需从获得相应资格认证的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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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他们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偏远艰苦地区,这些地区的工作地点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则他们有资格直接报名参加中级职称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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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严禁其报名参与考试,违反此规定者需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同时,我们将执行违规行为通报机制,对于所有违规违纪的考生,将一律将其违纪情况通报至其工作单位,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处分。 #

自2024年度开始,内科学专业将吸纳职业病学领域,传染病学专业将整合结核病学内容,公共卫生专业将融合职业卫生相关课程,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包含计划生育相关教学内容;护理学专业将融入中医护理知识,且在护理学专业的各类考试中,将增设中医相关内容的考核。目录中即将删除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等五个专业类别,相关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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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在目录内的卫生管理以及中西医结合等领域的专业,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将依据本地的具体状况,持续运用评审机制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多种方式,来认定相关人员担任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301至365以及392号专业的人员需具备对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203、204以及368至374号专业的人员则需持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出示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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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科目成绩采用两年一周期滚动管理的方式,考生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四个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该专业的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专业(包括主亚专业)之间的各科目合格成绩,不能合并计算为同一专业的成绩。已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后续科目考试时,必须确保其证件号码与之前一致。 #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311、314、360、363)等类别的人员,若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将保留2023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并实施滚动管理。在两年内,若能通过四个科目考试,则视为考试合格,并将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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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任教的医生和护士,有资格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中医全科医学以及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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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的规定,需妥善处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以及持有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参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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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和证书 #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将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于指定时间段内下载并打印成绩单。关于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的服务指南中“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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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

各地需依据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考试期间的防疫措施和应急计划,以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行政主管单位的首席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首要责任,加强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保密措施,杜绝泄密事件,增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严格规范考试风气和纪律,主动寻求公安、电力、无线电监管和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助;同时,密切跟踪考试相关舆论动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始终秉持以考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考生服务水平,保障考试各项任务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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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

附件2: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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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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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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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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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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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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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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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人机对话 #

202 #

中药学 #

人机对话 #

203 #

护理学 #

纸笔 #

204 #

中医护理学 #

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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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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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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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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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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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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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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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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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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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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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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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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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卫生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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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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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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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 #

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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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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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信息技术 #

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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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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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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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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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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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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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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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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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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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级考试专业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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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

请注意,各市(州)考区的报名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这项工作由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承担。同时,请密切关注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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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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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位现场报名审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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