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杭州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为了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品质,使职业教育真正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同时在招生过程中搭建考生与用人企业交流的平台,逐步推动产学研合作,依照教育部《关于逐步推进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试机制变革的意见》和湖北省大学招生执委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变革工作的通告》和《浙江省高等职业高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经云南省大学招生执委会批准,2012年我校在部份专业继续推行自主招生。为规范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推行阳光招生,着力保障考生权力,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推行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素养教育,积极探求新的选拔方式,更好地选拔适宜高职教育的中学生,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推行阳光招生安装工程,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自主招生相关信息,着力保障考生公正竞党争利。二、招生专业、对象、计划、学制和计费标准专业(类)名称电子类(含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安装工程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学制计费标准(元/学年)高中工科90十年6000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路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路技术、电子商务)高中工科60十年十年十年6000中职高中工科306000工业设计40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