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法律法规解析

公务员法律法规讲解
共青团中央团校(国家行政大学)政治和法律部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伟东同志讲解,转自学习强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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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机关依照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增加公务员素养的还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分级轮训。国家推行专门的公务员轮训机构。机关依照还要也可以委托其他轮训机构承当公务员轮训任务。 #
第六十七条机关对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轮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任职前或则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轮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必须进行专门业务轮训;对全体公务员必须进行增加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识的在职轮训,其中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轮训。国家有计划地增强对优秀年青公务员的轮训。
第六十八条公务员的轮训推行登记管理。公务员出席轮训的时间由公务员专员部委根据本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轮训要求给予确定。公务员轮训状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评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根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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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国家推行公务员交流机制。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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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的方法包括担任、转任。 #
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高校和科研院因此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兼任领导职务或则四级视察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担任人选必须具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兼任机关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对担任人选进行严苛视察,并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担任人选进行考试。 #
第七十一条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必须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局级副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必须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行跨地区、跨部委转任。对兼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必须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上级机关应该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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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依据工作还要,机关可以采取下派模式抽调公务员承当重大安装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则其他专项工作。 #
公务员在下派其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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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必须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根据管理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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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自测 #
01
机关依照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增加公务员素养的还要,对公务员进行。() #
A、半全日制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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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类分级轮训 #
C、逐人轮训 #
D、无区别轮训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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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轮训主要分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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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初任轮训
B、任职轮训
C、专门业务轮训 #
D、在职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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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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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轮训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通常不超过天。()
A、7
B、9 #
C、12 #
D、15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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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出席全日制轮训状况应该计入公务员年度考评登记表,出席个月以上的全日制轮训状况必须计入党员任命审批表。() #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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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C、3 #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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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没有出席初任轮训或则初任轮训考评不合格的新聘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
A、对 #
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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