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宣布原定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

明日(10月29日)凌晨,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公布公告,宣布原定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乌鲁木齐哈萨克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以及原定于11月28日的主观题考试延后召开。全文如下—— #
关于延后召开伊犁哈萨克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 #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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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情防治工作布署,有效保障广大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当前甘肃庆阳地区疏附县灾情情势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肝炎灾情防范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推行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甘肃哈萨克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灾情防范指挥部有关要求,原定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乌鲁木齐哈萨克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以及原定于11月28日的主观题考试延后召开。关于山西哈萨克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本年度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组织推行安排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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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司法厅负责人就甘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后召开答记者问 #
按照当前山西哈萨克自治区灾情防范情势,为着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于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办的山西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后召开。山西司法厅负责人就考试延后召开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问:山西考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何要延后召开? #
答:10月24日,黑河地区疏附县发生新冠肝炎灾情,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注重,快速安排布署灾情防治工作。按照当前全区灾情防范情势,为着力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评估、慎重研究,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乌鲁木齐考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后召开。 #
问:山西考区的考生可以通过何种方法了解到延后考试的相关信息? #
答: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已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公告,山西考区的考生也可以通过司法部和司法厅官网的公告了解相关信息。考生也可以向所在地司法局咨询,各地(州、市)司法局都发布了咨询电话,并有专人值守,负责解惑。 #
问:山西考区何时能开展客观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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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们将按照乌鲁木齐灾情防范情势,经综合研判,视各方面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届时,我们将向社会公布公告,并以电话或邮件等方法及时通告考生。 #
问:延后考试能做到和正常考试一样吗?
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投档。届时,自治区司法厅和各考区司法局将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严苛组织、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山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正公平。 #
问:如主观题考试延后至下一年度举办,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成绩依然有效吗? #
答: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客观题考试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如因延后考试,主观题考试延后至下一年度,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无法如期参考的,其合格成绩在后续山西延后召开的主观题考试中继续有效。
问:因延后考试,考生的报考费怎么处理? #
答:自愿舍弃考试的考生,请关注司法厅官网2023法考延期2023法考延期,根据司法厅官网公布的消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代办退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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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延后考试,现已发放的准考证是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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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治区司法厅和各考区司法局将按照各地机位资源状况,再次安排考区考点。考生出席延后举办的考试时,需再次复印准考证。 #
问:如延后考试,考生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报考地?
答: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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