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察布查尔县2014年招聘网格化巡逻防控协警简章

新疆察布查尔县2014年招聘网格化巡逻防控协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专业化巡控力量,全力维护自治县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根据《伊犁州协警管理办法》、《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自治县委、政府同意,察布查尔县公安局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县聘人员(均为男性),其中专业化巡控力量121名;校警2名、医警20名、福利院警2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
一、指导思想 #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渠道,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
二、招聘原则 #
1.根据自治区《工作意见》要求,采取调剂解决地方事业编等有效措施,优先招录复转军人,补充和稳定巡逻防控队伍骨干。在现有巡控力量的基础上充实人员,完善勤务规范。根据《伊犁州协警管理办法》,采取公开招录一批、专业录用一批、择优转录一批的办法,将专业巡逻队协警逐步纳入地方性事业人员(县聘)管理。 #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新疆范围内公开进行。整个考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安协警队伍,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
3.坚持优化结构的原则。此次招聘计划只适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招聘进一步改善自治县公安协警队伍结构。
4.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县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义务和权利。合同期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具有县聘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县聘待遇。
三、招聘计划、时间、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2014年面向新疆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巡逻防控协警人员145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
(二)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 4 月23 日
笔试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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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政审、体检时间: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