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规定汇总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银行业商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商会章程》及《中国银行业商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执委会工作规则》2024银行从业资格认证,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着增加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素养和规范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宗旨,确立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机制(以下简称认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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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认证机制遵照统一规范、社会公认、国际可比的原则。
第四条认证机制由“中国银行业商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执委会”(以下简称认证执委会)领导推行。认证执委会下设“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学者执委会”(以下简称学者执委会)、“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学者执委会是推行认证机制的专业咨询机构;认证办公室是推行认证机制的日常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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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是美国境内银行业的基本从业标准。
第六条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分类设置2024银行从业资格认证,统一管理,分步推行。
第七条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推行证书管理。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拥有中行相关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的证明。 #
第八条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和资格初审取得。资格证书推行验车机制。 #
第九条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
第十条美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面向中行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放。 #
第十一条资格证书在美国境内有效。条件成熟时,可施行国际互认。
第十二条本规定推行条例和相应工作规则由认证执委会另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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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本规定的更改权、解释权归认证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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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美国银行业商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执委会 #
二OO五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