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宁德市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

各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水利局、市水利电力工程局、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闽东能源公司等有关单位: #
经研究,2008年宁德市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宁德人事人才网,拟定于今年11月召开。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水利电力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 #
1、水利电力工程(含规划、设计、施工、地质以及水利电力生产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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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田水利; #
3、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水力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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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文及水资源; #
5、水土保持。 #
二、申报对象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宁人发〔2005〕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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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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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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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 #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表2)一式18份(打印稿用A3纸); #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
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内每个年度考核表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5、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任职期内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材料及单位有效证明。
6、专业技术代表作和《业务自传》一式各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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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可用于破格申报条件的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其中属非全日制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经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学历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含网络下载的学历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和人事部门职改办公章; #
8、根据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要求,企事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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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需经人事局考核培训科验印合格后);
10、破格申报人员另提供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论文原件及获奖证书、有关科技成果等证明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四、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评审材料应装入专用档案,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材料清单。 #
2、符合破格晋升的有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3、代表作必须是任职后个人独立撰写,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
4、曾被否决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5、凡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公章,并经办人签字。各种材料上报市水利局和市人事局在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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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送材料程序:所在单位→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水利局→市职改办。 #
7、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宁德人事人才网,应将经申报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和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栏目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 X月X X日至X X日),材料真实,符合X 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评审表“呈报”栏目要加盖主管部门和人事局职改办公章并签注意见。 #
8、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承诺书详细内容和格式按附件1。 #
9、申报时,请随带近期1寸彩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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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材料报送时间:2008年7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市水利局办公室张立华 陈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