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五邑学院秋季普通会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关于推进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推行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执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逐步推行大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告》(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中学实际状况,特起草本章程。 #
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家长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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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学概况? #
第三条中学名称:五邑中学 #
第四条小学国标代码:1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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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中学地址:湖北省江店面蓬江区东峪村22号,邮局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硕士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
第八条办学类别:脱产
第九条学院总监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本校准式学籍的中学生,在校其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荣获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授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颁授证书学院名称:五邑中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追授条件的硕士结业生,追授学士学位并颁授学位证书。转学师生,视详细状况领取肄业证书或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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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小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学校班主任、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执委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执委会有关普通大学考试招生新政,负责制订中学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详细施行五邑大学录取分数线,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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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五邑中学招生办公室为中学负责脱产普通高等中学硕士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中学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的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投档工作,处理普通脱产硕士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严苛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委和社会的监督。 #
第十三条小学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委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施行监督。在招生投档其间创办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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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在四川省,学院投档批次为硕士批次。其他省市的投档批次详细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目录。 #
第十五条小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硕士招生预留不少于专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适于生源品质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须要提高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六条五邑中学秉持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委监督”的投档制度,严苛违反教育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投档新政和规定,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投档。 #
第十七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执委会划定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工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艺术类、舞蹈类)分类投档。 #
第十八条在推行垂直志愿录取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可依照各县级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垂直志愿录取规则及生源状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列。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状况下,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投档原则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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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工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出档后,推行“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即按考生所补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状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行方式按次序投档。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总分相同时,根据普通会考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工科类为英语、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工科类为英语、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
在内蒙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五邑大学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高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投档;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虽然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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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招生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第二十三条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会考成绩投档的美术类(艺术、舞蹈)专业,专业投档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复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会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投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会考成绩按“分数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投档。若术科会考分相似,文化分高者优先投档;若文化分仍相同时,根据各县排行方式按次序投档,对于无排位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普通会考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工科综合、文科英语/工科物理课目成绩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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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有关加分或照料投档新政,在各省市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录取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相关专业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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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以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按《五邑学院交通安装工程等专业分专业模块培养管理方法》执行,详细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以曾经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为准。 #
(二)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投档要求有书法基础,入学后口试绘画。
(三)本校公共英语教学为德语,非德语葡语考生需谨慎报名。
第二十六条投档时对学业水平检测等级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
在广州省,(一)考取本校普通中专层次工科类、理科类专业,工科类考生应当出席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地理、化学、生物学3门课目的考试,工科类考生应当出席普通中学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课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荣获等级成绩,且起码须有2门课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详细要求以广州省曾经招生投档工作文件为准;(二)考取本校美术类(含艺术类、舞蹈类)专业,出席会考工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应当出席地理、化学、生物学3门课目普通中学学考,出席会考工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应当出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课目的普通中学学考,且起码须有2门课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
?第六章投档复查标准? #
第二十七条中学投档考生的复查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疾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会考成绩达到投档标准,给予正常投档。 #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养的详细要求参看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为根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查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领,给予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
第二十九条经本校秋季会考招生投档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收取费用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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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师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检查。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造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
?第八章计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本校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立普通大学费用的通告》(粤发改售价〔2022〕367号)和《广东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普通大学学分制计费的管理方法》(粤发改售价〔2022〕366号)发布的标准执行。 #
费用:文史、财经、管理专业505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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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外语专业571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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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专业(非理论类)10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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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1700-1800元/生·学年(详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确定)。 #
以上计费标准若有修改,以政府有关部委最新核定为准。
?第九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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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借贷、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举措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
(一)成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入学后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应捐助。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按照中学生家庭困难状况标准分别为2300-4000元/年·人不等。
(三)师生费用捐助。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院生新生助学金按照新生费用最高补贴6000元;广州户口建卡立卡师生享受免征费用新政。 #
(四)优秀中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500-600元/年·人不等;设优秀中学生党员、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
(五)设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香港汕尾协会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项目,奖助总额10000-800元/年·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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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增加师生综合素养和捐助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组织召开勤工助学活动。 #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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