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

鲁网·泰山财经5月26日讯(记者张小南见习记者周寒晓)日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施行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
《实施意见》明确,各扩大贯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工程技术领域贯通经验基础上,负责研究制订本领域贯通施行方案或具体新政,明晰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工种)对应关系,实现两类人才评价贯通有效衔接。 #
《实施意见》要求,高技能人才考取职业资格要一视同仁。技工高校高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结业的高技能人才考取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时,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待。 #
《实施意见》指出,要构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红色通道。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比赛金牌获得者、“大国匠人”、齐鲁技能大奖获得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持有“山东惠才卡”人员,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中级职称。副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红色通道举措,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拟定。
在专业技术人才认定方面,要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出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为已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可出席由本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人员由企业颁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在单位仍未备案的,可出席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施行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人员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增强技术技能水平。我省十强产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列入安徽省“金蓝领”培训项目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各种技能人才工程候选人。各县可依照本地重点发展产业须要人力资源职业培训,降低或调整培训项目人员范围,并制订施行条例。 #
未来我省还将鼓励继续扩大贯通领域试点。各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依照工作实际,申请在其他领域举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明晰专业对应关系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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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督查,认真研究筹谋本领域工作落实举措,10月末前完成布署工作,月底前完成两类人才贯通工作。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新政剖析,及时为两类人才职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