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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11月5日举行

2023-11-1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今年度全省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执业考试将于11月5日、6日举办,其中基础考试为5日,专业考试为5日、6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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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

(一)考试时间及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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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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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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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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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礼拜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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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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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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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礼拜天) #

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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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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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专业案例考试(下) #

(二)网上报考时间:今年9月13日10:00-9月20日10:00; #

(三)在线核查时间:今年9月13日10:00-9月20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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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交费时间:报名人员通过核查后至9月21日; #

(五)准考证复印时间:今年10月31日-11月4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复印准考证; #

(六)收据发放时间与地点:今年11月21日-12月31日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凭个人身分证至所属报考点发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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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公布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届时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

(八)考后现场核查、发放证书时间及领取方法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

二、报考条件 #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出席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期限者,方能报考出席专业考试。 #

(一)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基础考试: #

(1)取得本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仿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3)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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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专业考试: #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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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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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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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本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6)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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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到2002年12月31近日,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出席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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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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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本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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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本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6)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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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8).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大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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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据《关于做好台湾、澳门市民出席大陆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凡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台湾、澳门市民可申请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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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述报名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查询,如未能查询,考取人员须递交学历认证材料。全日制学历报名人员,未结业前的任职经历不记入相关专业期限。考取专业考试的人员,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期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按满华诞估算,其截至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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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设计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名条件年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的所在单位应该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授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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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报考,工作地、居住地在辽宁省的方可在我省报考出席考试。如遇疫情防治等级变化等不可控诱因影响,依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延后考试,敬请报名人员谨慎报名。 #

本项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诸位报名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新政规定和《办事手册》()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举办核查的具体说明。报名人员对自己递交的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期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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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试报考采用网路报考、考前网路核查、网络交费、考后现场核查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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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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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于今年9月13日10:00-9月20日10:00内登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简称“网上报考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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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在网上报考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健全的报名人员,请于报名前先登入网上报考系统,对身分、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考取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建立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已注册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建立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切勿继续报考,请报名人员认真核实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更改报考信息;若您选取的报名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

2.以往已注册用户(报名人员)请核实网上报考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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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片上传 #

报名人员在注册上传相片前,必须先下载相片处理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报名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考相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相片.jpg”的相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考相片能够被网报平台辨识并手动通过相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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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进行报考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相片。(非常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相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考取人员应谨慎选用上传相片;新注册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白底护照照,已注册报名人员可沿用原先的相片。) #

(三)补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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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完成后,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选择考试项目,步入网上报考界面(未进行身分、学历、学位核验的报名人员难以选择考试进行报考)。报名人员补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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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电子文本),考取人员采用电子形式订立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递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承诺。报名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考截至前撤回承诺。报名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的,考取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报考事项的报名人员,不可修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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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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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历证书; #

②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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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从事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2); #

④其他身分护照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未能在线核验的报名人员须上传身分护照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象(需将结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

(四)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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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核实报考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交费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考信息进行更改。下载并复印报考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报名人员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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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交费 #

报名费用推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通过核查后至9月21日24:00前登陆网上报考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报考及交费未成功的视为舍弃报名资格。 #

考试收费按《福建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钱函[2022]299号)的标准执行。报名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外的建行卡(需提早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交费),确认报名费用收取成功后,报考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交费成功,考取信息将不能修改,已缴费用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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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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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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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法详见附件3)共同负责。省勘测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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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名人员和难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对的存疑报名人员,可要求考取人员补充递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取人员应积极配合。 #

以下报名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代办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相关事项的; #

3.撤回承诺申请的; #

4.身分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未能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

(二)考后现场核查 #

成绩合格、拟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上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出席考后现场核查,逾期视为舍弃合格人员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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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届时可登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

五、失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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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取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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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准考证前,考取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考无效,不予代办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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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后,在核查或则日常监管中发觉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无效。 #

(二)考取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诚信参考,自觉遵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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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取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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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联合惩戒力度,构建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施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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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须知 #

(一)全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出席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期限者(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者除外),方能报考出席专业考试;全省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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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出席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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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钢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估算器,并严格依照试题“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专业考试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容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指南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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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取人员步入考场时,须温度正常(37.3℃以下)、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查阳性结果、在“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显示绿码,且考前7天内无国外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或10天内无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同时,考取人员要及时关注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疫情防治工作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状况检测,确保如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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