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及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评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起在全省召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推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
一、组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报名条件 #
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出席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期限者,方能报考出席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基础考试: #
2、取得本专业或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3、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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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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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5、取得本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6、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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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到2002年12月31近日,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只需出席专业考试: #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4、取得本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5、取得本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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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大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市民,可以申请出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考时须递交本人身分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相关实践期限证明。 #
三、考试时间及课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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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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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包括基础知识上和基础知识下两部份内容,每部份考试时间4小时,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课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份内容,每部份考试时间3个小时。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份内容,每部份考试时间3个小时。 #
四、报名办法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行网上报考、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交费的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递交报考信息,上传相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报考具体安排详见各市(区、市)有关文件。 #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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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出席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期限者,方能报考出席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市(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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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市(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注册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推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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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