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自(人发)

注册化工工程师报名条件本文简介:附件5: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摘自(人发[2003]26号)文件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出席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期限者,方能报考出席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四条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报名条件本文内容: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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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摘自(人发[2003]2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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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出席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期限者,方能报考出席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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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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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注册化学工程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物理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仿专业(过程武器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对照表,下同)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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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注册化学工程师,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第五条 #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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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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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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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大专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五)取得本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第六条 #
截至到2002年12月31近日,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出席专业考试: #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四)取得本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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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文科专业学院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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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大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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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界定
新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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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专业名称 #
本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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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
物理工程与工艺 #
物理工程、化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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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
物理工程与工艺 #
生物化工(部份)
工业剖析 #
电物理工程 #
工业催化 #
石油工程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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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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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复合材料(部份)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硅酸盐工程 #
复合材料(部份) #
药业工程 #
物理药业 #
药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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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药业 #
草药药业 #
轻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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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工程
制桨印染工程 #
制衣工程
乳品科学与工程 #
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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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工程
乳品科学与工程 #
烟草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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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物理工程(部份)
发酵工程
其他 #
如林产化工等 #
相仿专业 #
过程武器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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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机械与设备 #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检测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其他
其他文科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仿专业外的文科专业 #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高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
附件14:(报考时印发给出席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
2011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
一、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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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阀的通常要求(GB/-2005,国家标准) #
2.综合煤耗估算通则(GB/T2589-2008,国家标准) #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96,国家标准) #
4.爆燃和火警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92,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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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2008,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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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业金属管线工程施工及初验规范(-97,国家标准) #
7.工业金属管线设计规范(2008年版)(-2000,国家标准) #
8.职业性接触毒物害处程度分级(-85,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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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镇煤气设计规范(-2006,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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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更改单)(-1996,国家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国家标准)
12.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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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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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国家标准) #
14.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害处和爆燃危险程度分类(-2000,行业标准) #
15.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HG/-2005,行业标准) #
16.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995,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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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石油化工企业易燃二氧化碳和有毒气体检查报案设计规范(-1999,行业标准)
18.压力容器压力管线设计许可规则(-2008) #
19.压力管线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文)
2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文) #
2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2001,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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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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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规范有效版本的截至日期是2008年10月31日。
2、 #
因为注册化工工程师涉及的执业范围较广,本清单只包括了涉及、安全、环保、防火和通用的主要标准。
二、设计指南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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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钧等编《化学工程指南》(第二版)物理工业出版社,1996年 #
2、中国石化集团成都工程公司编《化工工艺设计指南》(第三版)物理工业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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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松汉主编《石油化工工艺设计指南》,物理工业出版社 #
4、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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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1-20570-95(二) #
5、《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劳动安全卫生》编制要求: #
《建筑消防监督初审管理规定》1996年公安部30号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文 #
《危险物理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
《危险物理品建设项目安全安全许可施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2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害处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2006) #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6年劳动部第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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