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有关安排,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5日召开,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考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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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课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高级2个级别,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课目;高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高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高级)”2个课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和试题。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
三、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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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下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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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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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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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事宜 #
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举办核查。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与报考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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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考”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考。报考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法、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市(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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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举办,人事考试机构将搜集报名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相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名人员报考时,应确保补报信息确切、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便于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举措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
六、考试规则 #
(一)应试人员出席考试时必须遵循的规则:
1.凭市民身分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分护照和准考证步入考场。身分信息须与报考时所补报的一致。 #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严禁步入考场。 #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课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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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循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照试卷作答要求。 #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正公平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举措:
1.对应试人员步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
2.查验应试人员身分护照、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利用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
3.依法缴获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法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施行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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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举措。 #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题和答题卡(纸)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避免别人剽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代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五)应试人员应该根据当地新冠脑炎疫情防治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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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2月中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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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中心 #
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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