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人员统计工作情况

(一)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新政法规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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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当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服务职能,负责部内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承当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西部人才开发协调小组等与我部联络协调的具体工作。 #
(三)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表彰和规划工作国家人事部网站,拟订专家管理、联系和服务基层的新政举措并组织施行。 #
(四)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动推进职称制度变革,制定职称管理和服务新政法规并组织施行。 #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构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制订和施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标准,施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制定国(境)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在我国境内举办相关活动的管理办法,推动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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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留学归国人员和归国(来华)移居专家工作国家人事部网站,组织拟订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和归国(来华)专家移居工作新政举措,编制留学人员归国工作规划并组织施行,负责归国(来华)移居专家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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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全省博士后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和新政举措并组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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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制定继续教育新政法规,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施行,建立分类分层的继续教育体系,组织施行重大继续教育专项。 #
(九)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 #
(十)主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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