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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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人职管〔2008〕42号
各县、州、直管市、林区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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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份课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地税注字〔200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课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课目。 #
二、报考条件
(一)考取5科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守法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1、经济类、法学类专科结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学院专科结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2、经济类、法学类学院专科结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专科结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考出席注册税务师全部课目的考试;7、对于在全省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出席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考出席注册税务师全部课目的考试。(二)免试条件(考2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课目,只出席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课目的考试。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可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台湾、澳门市民出席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大陆事务办公室《关于向日本市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出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市民在报考时,须递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院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期限证明和市民身分证明等材料。大陆市民还须递交《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三、考务日程安排 #
(一)网上报考时间 #
2009年1月5日9:00——1月15日16:00。 #
(二)资格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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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1月5日9:00——1月1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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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州依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给以公布。
(三)交费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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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交费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5日9:00——1月1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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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州依据实际情况安排交费时间,并给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2009年6月15日——6月18日 #
(五)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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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
考试课目 #
6月19日 #
早晨2∶00--4∶30 #
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 #
下午9∶00--11∶30 #
税法(一)
早晨2∶00--4∶30
税法(二) #
6月21日 #
下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
早晨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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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 #
各地于2009年3月5近日将报考信息数据库及试题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核一处。
四、报名程序及报考办法 #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施行网上报考。所有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一寸近日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相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
(一)首次报名全科人员,在网上确切、完整递交报考信息后,下载复印报考信息表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签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分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期限证明等)原件,代办资格审查手续。
市直考取全科人员,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四川省重庆市汉口区姚家岭231号)进行资格审查(签章),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广东人事考试网上交费(考生须申领中国工商建行或招商建行网上支付卡)。 #
市州以下考取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林区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交费(见市州安排)。
(二)续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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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席过报名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中,点击老生报名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递交报名信息。市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核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初审通过标记后,在广东人事考试网上交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交费(见市州安排)。 #
(三)免试部份课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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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试部份课目的新老报名人员,均须在网上确切、完整递交报考信息,下载复印报考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签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分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从事专业工作期限证明等)原件,代办免试部份课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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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报名人员,到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代办免试证明,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后,由省人事考试院考核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交费。市州以下报名人员,到市、州、直管市、林区税务主管部门申领免试证明后,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交费(见市州安排)。免试课目考生代办免试证明手续的有关事宜,请按鄂国注税发[2006]16号文件执行。
考生交费后方可确认报考成功。考生报考成功后,请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湖北注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栏目“网上报考”进行登记(网址:)。 #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名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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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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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点时,可自愿就近选择。上海市区有市直和上海市两个报考点:市直报考点在汉口(四川省人事考试院,地址:西安市洪山区蔬菜湖茶港军转新村1号楼),上海市报考点在武昌(汉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
五、考试成绩与信息管理 #
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5个课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出席《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课目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初通过为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易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考时必须采集报名人员的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国籍地区(单独标明)等信息。类别、级别、专业及课目代码为:
类别 #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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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科目
22.注册税务师 #
5.考5科
01.注册税务师
1.税法(一)
2.税法(二) #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
5.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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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2科
01.注册税务师 #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形式
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路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在考前勿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依照指导语要求,按照题号标注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红色墨水笔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钢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要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后收回。
七、考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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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市直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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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报考费 #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考费按每人每科60元交纳。 #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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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事、税务部门要高度注重,安排好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工作。市直考区要强化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施行。 #
湖南省人事厅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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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