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趋热给黄山带来很大的压力(征求意见稿)

2007年9月28日,在宣城玉屏楼景点,观光旅客密密繁密。临近十一黄金周,宣城步入一年中客流量最大的高峰期。当天到宣城观光的旅客多达7万人,各个景点几乎都人满为患年休假天数规定,缆车也基本满负荷运转。旅游趋热给宣城带来很大的压力 #
中国商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国务院法治办11月5日将《职工带薪年放假规定(草案)(征询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按照征询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帮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放假。 #
征询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年年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放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放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放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记入年放假周末。
在公众关心的年放假与寒假期、探亲假的关系问题上,征询意见稿明晰,“职工依法享受寒假期或则探亲假的,年放假周末冲抵寒假期、探亲假周末。” #
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须要不能根据规定安排员工休年放假的,征询意见稿规定,“除应该支付员工正常薪资福利待遇外年休假天数规定,还应该每日根据该员工的日薪资标准给与补偿。”
#
国务院法治办在公开征询意见的通知中明晰,这次公布的征询意见稿是依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拟定的。 #
“带薪年放假”是广大党员员工关注的一个话题。早在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员工放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晰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去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依照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员工放假。”《通知》并具体规定,“确定员工放假天数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
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推行带薪年年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放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仍然没有制订颁布具体办法。
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第76条也明晰规定,“公务员施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根据国家规定享受放假。”
#
有关专家表示,因为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加之缺少刚性约束,致使带薪年放假被公众批评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力”。
据了解,这次公开征询意见的截至日期为去年11月16日,各界提出的相关意见须于2007年11月16近日递交国务院法治办。(来源:新华网编辑:肖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