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山西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杭州、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大学: #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重培养一批符合我议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须要的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施行方案〉的通知》(财会〔2023〕12号)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启动今年度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并委托会计准则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施行。请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以下合称各市级财政部门),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和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以下合称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协助做好新政宣传、组织报名初审和考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纪通常不超过45周岁(年纪估算截至到今年5月31日); #
(三)政治素养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
(四)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会计职业道德; #
(五)具有充足时间、精力参与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培训和相关的会计国际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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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造诣和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经验;
(七)沟通能力强,还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专业讨论和交流; #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工作的,应为兼任分管财务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正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应为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技术骨干(中级总监及以上)。
近来5年外因执业活动违规、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错给本单位导致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出席选拔。本人所在单位近来5年显存在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出席选拔。 #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会计准则委员会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
(一)即将申报。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报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山西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内蒙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中央管理企业在京单位及驻华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报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管理企业在地方单位的申请者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驻港澳地区单位的申请者按就近原则报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各市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具体报送方法由各市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即将申报时间为今年2月22日至5月20日。 #
(二)选拔面试。各市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面试。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以英文作答,考试时间为今年6月25日(周五)下午8:30-12:00。考试地点由各市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并提早通知申请者。面试结束后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各市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应将试题和申报材料及晨报送至南京国家会计大学。 #
(三)选拔笔试。面试结束后,会计准则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试题及申报材料进行审读,根据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两个类别确定出席笔试的申请者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笔试,全程采用英文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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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定人选。会计准则委员会依据面试、资料初审、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根据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两个类别成绩高低次序确定建议人选,通过函调形式,征询用人单位意见后,报财政部领导审批。今年度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招收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两个类别原则上每类学员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 #
(五)公示和公布。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对象入围名单通过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公示后,即将向社会公布。 #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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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国际化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计划于今年10月开始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培养周期为3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2周,初步定在今年10月,地点在北京国家会计大学。具体开学时间与有关要求,由北京国家会计大学通知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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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方法 #
根据灵活科学、因材施教、学因而用的思路,采用集中、分散培训与自我提高相结合、国际研讨与实践研习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培养和提升学员会计实务与理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究、对外交流等能力和水平。 #
(一)集中、分散培训。集中培训由南京、上海和深圳国家会计大学(以下合称三家大学)轮流主办,每年1次,每次2周。分散培训由不主办集中培训的其余两家大学分别负责,每年2次,每次1周。三家大学为所归口管理学员完善人才信息档案和培养档案,把握学员学习培训和发展情况,推行定期评价和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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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我提高。学员以在职自学与课题研究等方法进行自我提高,由三家大学提供自学书目、相关研究材料和网上补习等。三家大学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项目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组织学员举办调查研究或课题研究,引导学员参与标准制订、发表专业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并产生研究报告。 #
(三)国际研讨。三家大学为学员提供交流研讨的平台,适时组织国际研讨会、高端峰会等,为学员参与国际会计交流合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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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践研习。学员应制订实习计划,按要求积极出席实践研习活动,并递交实习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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