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定于11月11日、12日举行报名入口

上海地区2023年度中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1日、12日举办,报考相关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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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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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报考”栏目()。
二、报名安排 #
1.注册信息时间:即日起-8月20日 #
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名人员提早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考。 #
2.递交信息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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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初审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21日(工作日) #
4.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8月23日-8月27日 #
交费成功方为报考成功。报名人员报考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返还。 #
本项考试不设置填报名或补交费环节中国人事考试,错过递交报考信息时段或交费时段的,均视为舍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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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
1.具体考试级别、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事宜,请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通知”栏目,查看本项考试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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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诺补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订立告知承诺书。切莫委托别人或机构填写报考信息、代替本人做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签订告知承诺书后须要撤回承诺的,需在递交报考信息截至时间前进行,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
3.为强化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去年报考起,如报名人员递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未能通过在线手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认证代办周期较长,建议考生提早申请,以免影响报考),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
4.本项考试推行网上初审,不设置现场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陆报考服务平台查看初审状态,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初审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考试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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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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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人员报考时如遇问题,可登入“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手册”栏目中国人事考试,点击查看“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