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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5-07-0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关于2024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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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级、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市直属机构、中央及省级驻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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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此就2024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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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时间 #

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范围可在附件2中查阅,该考试将采取人机交互和纸质笔答两种不同的形式进行。 #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考试采取纸质试卷答题形式,具体考试组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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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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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科目成绩的考核,采取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应试者若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成功通过同一专业的四个科目考试,即可获得该专业的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专业(包括主亚专业)的各科目合格成绩,不能用于同一专业的合并计算。参加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部分科目已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确保证件号码与之前的一致。若因证件号码填写错误,导致考试成绩无法合并,责任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有关报名政策及条件 #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的人员,有资格报名参加对应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具体请参考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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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相关意见》(国办发〔2017〕63号)中的规定,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24护师考试,若他们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2024护师考试,并前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偏远艰苦地区,这些地区的工作地点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则他们将有资格直接报名参加中级职称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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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进一步保护、关爱和重视医务人员相关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规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满足相应报名要求的前提下,晋升到更高一级职称时,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于那些作出显著贡献,并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的,晋升更高一级职称时,则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相关规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需遵循该通知执行。对于符合条件可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策上的优惠。 #

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任职的医生和护士,可以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中医全科医学以及社区护理等专业类别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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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报考者,他们的学历或学位获取时间以及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都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那些因工作职位变动而需要报考当前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来说,他们在现岗位专业上的工作时长必须达到两年。 #

报名要求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具体要求,指的是那些经国家教育、卫生健康相关部门认证的正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学历或学位。在确定任职资格年限时,对于从事医疗、护理等职业的人员,其年限应从执业注册登记的时间开始计算;而对于获得护师、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年限则应从获得相应职称资格的时间开始计算。 #

自2024年度开始,内科学专业将涵盖职业病学领域,传染病学专业将吸纳结核病学内容,公共卫生专业将整合职业卫生学科,而计划生育相关内容则将分别融入妇产科及泌尿外科专业体系;护理学专业中也将融入中医护理知识,并在所有护理学专业的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相关内容。目录上已删除中医护理学初级及中级相关内容,其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和374;同时,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以及职业卫生中级课程,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和363,这些专业类别也已从目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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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等类别专业的人员,若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且通过了部分科目,则2023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予以保留,并实施滚动管理。只要在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即可视为考试合格,并相应获得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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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301至365以及392代码对应专业的考生,须持有该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报名阶段需出示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203代码及368至373代码对应专业的考生,需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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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的相关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持有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均能依照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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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的具体事项,将另行以通知形式公布。 #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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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将全面实行网络报名的形式。应试人员需仔细浏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包括“考试评价”下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以及“通知公告”专栏,并仔细阅读《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在此基础上,应试人员应依照流程要求,完成用户注册、基本照片的上传、学历学位信息的更新以及微信的绑定。完成这些步骤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缴费以及成绩的查询。 #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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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仔细研读报名相关资料和通知,准确填写并递交报名资料;依据行政区划规定,应正确选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城市作为考试地点(证书将由该城市颁发)。若在报名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报考级别、专业错误或个人信息填写有误,责任应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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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依照地域管辖原则执行。在报名阶段,系统会自动识别并确认那些曾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对于此类应试者,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尽管如此,各市依然需要对过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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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应试者必须亲自到场完成确认手续。德州地区的现场确认活动定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期间举行。 #

应试者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与确认后,需立即利用报名平台生成《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随后,该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期限内,应试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流程。在确认现场,应试者需提交的材料有: #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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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单位对报考意见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需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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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

根据报考要求,需提交相应的初级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证明,且均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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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者务必及时关注资格审核的进展情况,一旦审核通过,其报名状态将显示为绿色。同时,应试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具体来说,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试者必须在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8日这段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操作。对于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应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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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前务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准考证的打印操作。请注意,准考证打印服务将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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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

依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的相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

附件: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点信息汇总表 #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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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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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点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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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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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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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点地址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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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位于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防路1001号,地处长河大道与国防路交汇处东南侧,设有德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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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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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德州市新湖南路53号的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105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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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位于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的政务中心,四楼8403室(原中南控股)区域,禁止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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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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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崔公街2号人社局4楼4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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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原县新华南路(南都名苑路东)人社局四楼4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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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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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庆云县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B座六楼一一一号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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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津县新便民服务中心A楼49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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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武城县振华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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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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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的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三楼设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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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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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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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临邑县永兴大街266号的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北楼四层设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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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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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政府大楼6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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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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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 #

德州市天衢东路1339号,位于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所在之南楼,编号为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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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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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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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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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级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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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

坚守国家宪法与法律,遵循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指导方针,主动实践“尊崇生命、救治伤病、乐于奉献、爱心无边”的职业道德,同时拥有优秀的政治素养、团队协作精神、敬业态度以及高尚的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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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

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若欲申请医疗或护理相关职称,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质,并且依照规定完成注册手续,最终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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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申请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了必须满足上述的基本要求之外,还需额外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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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级职称 #

医士(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身份等同于拥有医士职称;而通过该法规定的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则等同于获得医师职称。同时,依照《中医药法》的相关规定,参与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核,成功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者,也等同于取得医师职称。 #

护士(师):依据《护士条例》的规定,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者,其资格等同于获得护士职称;若拥有本科学历或更高学位,并在护士执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则可被直接授予护师职称。对于持有大专学历者,若在护士执业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者对于持有中专学历者,若在护士执业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均有资格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

药(技)士资格的获得者需拥有相关专业的中专或大专学历背景,方可有资格参加药(技)士的考试。 #

药师需拥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亦或持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并在该领域工作至少一年;或者拥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且在该领域工作满三年;又或者持有相关专业的中专学历,并在获得药(技)士职称后,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方可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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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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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想获得中级职称,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报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并且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主治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须拥有博士学位,并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证书;其次,若持有硕士学位,需在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两年;再者,若持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同样需在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两年;或者,若持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过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四年;或者,若持有大专学历,经过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六年;最后,若持有中专学历,经过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累计满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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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领域的医师主管需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博士学位,并在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后投身公共卫生实践;或者持有硕士学位,并在注册成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满两年;又或者拥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注册成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满四年;亦或具备大专学历,并在注册成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满六年;最后,若持有中专学历,则需在注册成为执业医师后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满七年。 #

主管护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有博士学位并已注册从事护理工作;拥有硕士学位并在注册后从事护理工作累计两年;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四年;持有大专学历,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六年;或具备中专学历,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满七年。 #

主管药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博士学位;或者持有硕士学位,并在获得药师职称后,在本领域工作不少于两年;又或者拥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亦或持有大专学历,并在获得药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六年;最后,若持有中专学历,则需在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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