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护士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2024年度,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学类这一类别),关于其在江苏省的报名相关公告。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印发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其文号为国药监人〔2019〕12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文号是人考中心函〔2024〕29号),还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此通知文号为苏人社发〔2018〕383号)这些文件的精神,为了能够做好我省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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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分工 #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则是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的。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构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一同负责,考试报名、考前抽查,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开展考后资格审查,也就是“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考后审查复核工作,还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考后审查里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进而形成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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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
(一)执业药师考试设有药学类专业类别,还设有中药学类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都包含4个考试科目,各个科目都是客观题。
考试采取的形式都是电子化考试,就是机考。报考的人员具备登录人事考试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的能力,借助模拟作答这件事情来开展模拟测试,从而熟悉考试作答的界面。 #
(二)执业药师考试设有《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设有《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科目,设有《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科目,设有《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科目,共4个科目。 #
那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是共同考试的科目。对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来讲,能够依据自身所从事的这个本专业工作,去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这3科来参加考试;而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则可根据自己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这3科去参加考试。 #
执业药师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都是2.5小时,每一个科目的考试开始5分钟之后就都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在各个科目考试结束前60分钟是可以提前交卷的。 #
(三)当你作为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人士去参加考试的时候严禁拿着(电子形式的那种)具备记录、存储、计算进而通讯能力的工具以及和考试相干的资料进入安置在考场的座位。考场那里是配备着草稿纸,参与该项考试的人员在考试时能够携带充当可以随时使用的文具却被特定在只是黑色墨水笔这种物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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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当仔细去阅读那份名为《机考考场规则》的文件,该文件在附件3中,同时还要认真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这份文件也阅读一下,它位于附件4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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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与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所必须的是在连续的四个考试年度当中,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这样才能够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而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一定得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可以取得资格证书。 #
五、报考条件 #
凡人员相符国家药监局与人社部发出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之所规定条件,皆可去报名进而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 试。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就是人社部发〔2022〕8号的要求,从2022年开始,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以及被准许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任何一条,那么都能够申请去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1.获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于药学岗位已工作满4年,以及取得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中药学岗位工作达4年。 #
2.要是取得了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取得了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还有学士学位,并且需要在药学岗位工作达到满2年,或者是在中药学岗位工作达到满2年。
3.获取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获取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并且在药学岗位工作达到1年,或者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
5. 有着药学类专业,其取得了相应学历的人,处于的是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会相应增加1年,或者是有着中药学类专业,他们取得了相应学位,在中药学岗位工作,工作年限也会相应增加1年。 #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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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若取得药学专业的高级职称,且在药学岗位具有工作经历,那么能够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以及“药学专业知识(二)”,仅仅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这两个科目的考试;要是取得中药学专业的高级职称,同样在中药学岗位展开工作,便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与“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26年江苏护士考试时间及科目,仅参与“药事管理与法规”以及“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这两个科目的考试。 #
对于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而言,取得高级职称这一条件,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这一条件,必须要同时具备。其所获高级职称的类别,是通过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而获取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方面的高级职称。像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以及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人员,并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并且,高级职称应该在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
(三)报考条件里涉及的学历、学位,是指归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是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学历、学位,应当以有国家认可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作为凭据,仅仅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是不能报考的。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
报考条件里所说的“第二学士学位”,这是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之后,已获取一个学士学位的情形下,又去攻读并且取得的,被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方面属于大学本科后的教育范畴。并非一个本科学习阶段通过跨专业选修课程而获得的“双学位”,也不是一个本科学习阶段由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它们都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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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被要求的“药学类丶中药学类专业”,去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所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呢,还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另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还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等规定,进而对照学科目录去界定。
(五)报考条件里“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以及《考试办法》实施的过渡期期间,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来执行。这个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涵盖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及相关专业,其中被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之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当中的“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里提到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是被限定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注册领域与执业范围的工作,也就是药品生产企业内的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内的特定工作,医疗卫生机构里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以及药学服务工作。医师所从事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行使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开展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并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者,像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并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那么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倘若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亦或是从事护理工作,也就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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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
非药学、非中药学岗位报考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时间,非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不计算在内。毕业证书未取得之前的实习经历,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不计入其中。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内,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 #
先获得药学、中药学以及相关专业的第一学历,接着参加工作,之后凭借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续获取的药学、中药学以及相关专业学历去报考,这样能够累计从取得第一学历开始到报考年度这段时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算作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不过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可以累计的。 #
(八)持有港澳台居民身份的个体,能够参与报名,并加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其报名条件,需参照《制度规定》来办理。对于持有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港澳台居民,可直接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操作;要是持有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特定区域,或者位于国外某些国度的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借此报考的话,那么这些学历、学位证书,必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予以认证。
六、报名 #
(一)2024年6月21日9∶00至7月8日16∶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是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对应的平台网址所在,这对应着报名日期和网址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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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告知承诺制的执行操作。就本项考试的报名工作而言,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各位考生认真去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里的政策规定,以及报考指南(),进而进行详实地了解,最终完成正确的操作。
特此做出特别提醒,为了能够加强对于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中监管,从2023年报名开始,要是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未曾办法通过在线实现自动核验,那么就应当在报名之前及时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也就是学信网进行验证或者认证,而后相应地去下载相关的PDF格式在线验证或者认证报告,在报名期间按照报名地考试机构所要求的那样上传相关的验证或者认证报告,从而接受人工核查,具体的操作方式去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若报考人员于考试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没办法及时获取学历学位验证或者认证的报告,那就必须临时上传为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进而继续去完成报名,在事后要补充提交本人的学历学位验证或者认证报告,考试机构要做好对于上述人员的登记,以及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或者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对于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来说,在其毕业当年度里头,处在报名期间却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没办法在线核验学历或者提交相应的学历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可以先行报名并且与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取得联系,在事后补充相应材料去接受审核。 #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的第六条,该条是关于核查与监管条款的,其中内容是有关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详细说明,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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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考生,照片格式有要求。其必需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是25mm×35mm起步网校,像素为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是白色。2018年之前在该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更换照片。报名照片会用于准考证,用于考场座次表,用于证书,还用于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缴费是在网上进行,缴费的时间设定为从6月21日开始,一直到7月10日结束,报考的人员在确认报名之后已经缴纳掉的费用是不会退还给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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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准考证进行打印,准考证打印的时间是在10月14日至18日这个时间段,报考的那些人员能够登录那个名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站,在其“打印准考证”这个栏目当中去下载并且打印准考证。 #
七、报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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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细致至极地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于明晰有关学历、专业以及审核条件之后,再开展后续的报名。
需特别加以提醒,报考的人员必须要认真去阅读《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鉴于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是需要一定办理周期的,此次报考的人员应当提前去安排好认证相关事宜,不然会对报名造成影响。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
1.要先如实注册个人诸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之类信息的首次报考人员,注册成功之后就要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当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了,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像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这样的信息,并且正确选择像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的报考信息。
2.已经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入网报系统之后,直接去填报个人的相关信息咯(像是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等之类的),经过24小时以后,并且在线核验已经通过情况的,再依照以上所说的流程去将报名完成(再次登入网报系统之后所填报的内容具体步骤跟上面是一样的)。 #
3.填报完相关信息之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作提示,提示其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来办理。 #
若报考人员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来办理相关事宜,系统会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电子文本,该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进行签署并且提交(不允许他人代为承诺),承诺书的电子文本能够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将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是依据承诺来办理报名的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那些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前,仔细去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必需的证明义务,证明的内容,考试组织机构拥有的核查权力,报考人员应尽的配合义务等,在本人于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之后,于报名系统里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就行。
报考人员,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报名系统里,要根据报考级别,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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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证明; #
(2)学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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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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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称评聘证明。 #
4.进行报考,人员需再次对报考的相关信息予以认真检查,当确认所填报之信息准确无误后,接着还要确认自己选择的信息无误,之后还得确认上传的信息也准确无误,在完成这些确认之后,才去点击那个“确认”按钮,或者去下载打印那个“报名表”,这个需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报名表”是无需单位进行审核以及提交的,它仅仅是供报考的人员留存下来以备查考所用。 #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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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之后,报考人员当中那些在线学历以及学位信息核验没有通过的,能够正常去填写报考信息,仅仅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并且上传相应的PDF格式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件,进而完成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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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那些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然而信息在线核验没通过的人,还有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必须去联系报名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来进行处理。 #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
(一)考前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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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在被进行抽查时有两种情况2026年江苏护士考试时间及科目,一种是在报名期间被考试机构抽查,若结果无误,那么这类报考人员能够进行缴费操作,若结果不通过,则无此操作资格,还有一种是在报名期间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他们依然具备进行缴费操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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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后审查 #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
2.中国人事考试网会在十一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到那时我省会于十二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考生一定要让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从而能够及时收到相关提醒信息,这是审查时间相关的安排。
3.对于审查部门而言,那些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会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限之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以上传补充证明材料,要是逾期还没有上传的话,那就会被视作放弃审查资格,需上传补充材料。 #
4.审查结果予以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于江苏人事考试网这样一个网站,在其专业技术方面所设立的专栏范畴之内,对那些符合具备发证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长共计为10天。
5.查核之后的审查环节存在陈述申辩情况,被审查对象依据法规拥有陈述以及申辩的权益。若是针对查核之后资格审查的结果存有不同意见,能够从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的短信通知或者电话通知开始起算的7个工作日之内,依照法律规章向设立多个区的市相关主管部门开展陈述以及申辩,主管部门在再次核查以后给出答复,联系的方式在《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之中。 #
6.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依照资格审查要求去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 ,被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来处理,至于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是不会退还的。倘若应试人员有故意将真实情况隐瞒、提供虚假承诺以及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会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还会记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若涉嫌犯罪,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九、证书发放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即人社厅发〔2021〕97 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能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也就是那个有证书查验栏目的网站进行下载,还能开展查询验证。
十、收费事宜 #
按照原江苏省物价局以及江苏省财政厅所发《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也就是苏价费函〔2008〕59号文件、苏财综〔2008〕32号文件确定的规定,2024年度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花费标准是这样的,每人每科要收取60元,另外,报名费每人会收取10元。 #
十一、考试大纲 #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是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4)》作为标准的,要查看此大纲,需访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7215&page=1),这里有具体内容。 #
十二、其他事项 #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各设区市的情况,依据职责分工,依照《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仔细认真地去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
(二)考试结束之后,阅卷部门会运用相关技术手段来识别雷同试卷 ,发现被识别为雷同答卷的情况,会对该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应试人员在应试期间要好好保管自身答题信息 ,避免他人抄袭的行为造成雷同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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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docx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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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3 #
机考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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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考试开展前30分钟那会儿,应试的人员凭借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的那个考场,按照座位号就座。把准考证跟着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处。
二、禁止将移动存储设备,以及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有关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还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座位。考场准备好了草稿纸,应试人员可以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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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考试的时间,是依据考试系统里的计时器标准来确定的。对于执业药师考试而言,各个科目的考试持续时长是2.5个小时,在每一个科目考试开始之后足足5分钟的时间过后,就完全禁止进入考场区域了,而在结束之前的60分钟这个时间段内,是能够提前提交答卷,并且离开考场的。 #
四、采取按照考试系统提出的要求,来开展各类操作这样的方式,一定不能够私自对计算机实施不论冷启动还是热启动的行为,也不能去进行关闭电源以及其他和考试没有关联的操作,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责任需要由自己来承担。 #
五、场内务必维持安静状态,要独自进行作答,绝对不可以相互交流探讨,也不允许向监考之人要求指明试题,要是出现异常状况等问题能够通过举手再去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关于相关考试信息,绝不能够以任何一种方式把它带出考场,在完成交卷之后,不可以在考场相邻的附近区域里进行逗留,也不得在那里谈论相关内容。 #
八、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凭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里的有关规定来实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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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在考试开始之前30分钟的时候,秉持借助本人准考证加上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准则,前往指定的考场区域,按照编号找到对应的座位坐下。 #
三、考场规定,严禁将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携带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范围外的电子用品,至于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携带者,则禁止进入座位。考场会提供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之时,可携带的文具仅仅局限于黑色墨水笔,仅此而已。 #
四、考试时间依据考试系统计时器确定,执业药师考试各个科目考试时长是2.5小时,每一个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之后,一概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60分钟能够提前交卷。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
六、于考试进行期间,需严格地去遵守考场所规定的规则。要是出现违反考场规则从而导致影响考试成绩的情况,那么责任需由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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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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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需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之上,借助模拟作答系统来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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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于考试前一天,去知晓准考证所指定的那个考试地点,确准考前那一刻的现实位置以及乘车的路线。在考试当日,要预留出足够充分的时间,且尽可能去挑选公共交通工具,而后前往所处那般考点那里,防止影响正常进行着的考试。 #
附件5
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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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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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 #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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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 #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 #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
#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其联系电话是0523-12333 ,或者你也可以去查询报名文件。 #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 #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 #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 #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 #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 #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 #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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