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
渝监[2010]03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加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初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
各单位在报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时,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查申请人的执业情况。 #
1、近三年内是否存在因执业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
2、近三年内是否存在因执业过失造成施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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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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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拟注册监理工程师存在因执业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单独列出,并附上质量、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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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在申报注册监理工程师材料时,请填好“审查证明”(附件)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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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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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审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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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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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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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近三年在执业期间无因执业过时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符合****注册申请。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
单位名称
法人签字 时间日期
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