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FIDIC合同条件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在FIDIC标准合同条件中工程师的作用有两个。按照第2.6款,他行事要公正,说明他是介于合同双方的中间人,按照“第67条,争端的解决”,他是准仲裁人。即如果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关于合同或工程的施工出现了分歧,“包括有关工程师的任何看法、指示、决定、证书或估价产生的所有分歧”,首先应将争议的事情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收到之后84天内作出决定。 
  在FIDIC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即通用合同条件第2.1款为工程师规定的职责和权限是:“(a)工程师‘应当履行的’合同中规定的诸职责;(b)工程师‘可以行使的’合同中规定的或合同中必然会隐含着的‘权限’。…” 
  工程师‘应当履行的’合同中规定的诸职责主要有: 
  (1)签发补充图纸,包括放样图(即可用于最后工程施工的图纸);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2)签发支付证书,以便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 
  (3)指示工程变更或停工,签发移交证书; 
  (4)决定承包商索取的款项或要求延长的时间; 
  (5)裁定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等。其它则遍布合同全文。详细见表1。 
  表1FIDIC合同条件为工程师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 
  4.1批准承包商的分包商 
  41.1下开工令 
  5.2解释合同文件 
  42.2业主未能提供场地,决定延期,补偿费用 
  6.1保管图纸 
  44.1决定延长竣工期 
  6.4因工程师图纸延误,决定延期 
  46.1指示承包商采取措施,追赶进度 
  7.1随时向承包商发出补充图纸 
  48.1签发移交证书 
  7.2批准承包商图纸、计算书、技术说明书、手册 
  49.1决定非承包商原因弥补缺陷的费用 
  12.2承包商遇到不利条件时协商决定延长工期 
  49.4决定他人弥补缺陷的费用 
  13.1在施工过程中向承包商发出指示 
  50.1指示承包商检查缺陷原因 
  14.1审查承包商施工计划 
  51.1指示变更 
  14.2要求修改施工计划 
  52.1对变更估价 
  14.3审查承包商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52.2确定变更单价 
  15.1批准承包商驻地代表 
  53.2,53.3审查承包商索赔证据 
  16.1审查承包商现场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承包商撤换 
  54控制承包商设备、材料、临时工程运离现场 
  17检查放线工作 
  56.1计量工程量 
  18.1要求承包商补充地质勘探,钻孔、开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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