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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金融实务》第九章(14)

2011-07-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中级经济师《金融实务》第九章(14) #

3.公开市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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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国债或中央银行票据等有价证券,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的行为。 #

公开市场业务作用于经济的途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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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影响利率来影响经济。 #

(2)通过影响银行存款准备金来影响经济。 #

运用公开市场业务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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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都须持有相当数量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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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具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 #

(3)信用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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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由于对买卖证券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及对象可以自主、灵活地选择,故具有以下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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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权在中央银行,不像再贴现那样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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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有弹性,可对货币进行微调,也可大调,但不会像存款准备金政策那样作用猛烈; #

(3)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可同时交叉进行,故很容易逆向修正货币政策,可以连续进行,能补充存款准备金、再贴现这两个非连续性政策工具实施前后的效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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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证券市场供求波动,主动买卖证券,可以起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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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缺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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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政策实施到影响最终目标,时滞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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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扰其实施效果的因素比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多,往往带来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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