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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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参加沈阳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确认学籍学历信息与报名信息完全一致或已于复试前获得教育部学信中心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因学籍学历问题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确认了解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按复试批次顺序优先考虑公费录取(一志愿享有优先权)。若录取为法学、艺术学、工业设计工程自筹经费考生(含一志愿自筹经费考生),将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
三、本人确认了解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流程,将按照规定协助学校调取本人人事档案,若因人事档案问题导致不能入学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若本人报考类别为定向、委培研究生,将于5月1日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国防生于5月1日前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以上事宜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