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3全国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2013全国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简章 #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4号)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涵盖我院声歌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指挥系和乐队学院等音乐表演所有方向,以及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和视唱练耳方向。
一、报考条件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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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
报名分资格考试全国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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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联考报名 #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5日—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3日—16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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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网报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
2.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类别”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报考专业领域”栏填写“音乐”;“专业方向”填写“钢琴”或“二胡”等(见附件一)。专业学位代码550100。
(二)专业考试报名 #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9月,届时请登陆 yjs.ccom.edu.cn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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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报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
三、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地点 #
(一)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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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复习参考书为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和《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主编),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各地新华书店、专业书店有售,也可以向出版社邮购,联系电话:010-66415711、010-66418248。 #
2.政治为闭卷笔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考试。复习参考材料请见附件五。
3.专业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和声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的考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其中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视唱练耳方向和所有音乐表演方向)、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
(二)考试时间、地点: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考试时间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于2012年10月和2013年1月在中央音乐学院与统考同期进行。#p#分页标题#e# #
网址:yjs.ccom.edu.cn。 #
四、录取 #
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13年6月发录取通知书,2013年9月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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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习与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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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为三年(最长可延至五年),前两年必须脱产在我院学习。学位音乐会须完成两场,其中一场须在第三学年举行,音乐会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
六、学费 #
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
七、其它 #
食宿由学生自理。
学习期间不涉及户口问题,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