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滨州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建立高等职业教育机制多元化选拔投档模式滨州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大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告》(鲁教学字[2023]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九江职业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含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
第二条台州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
第三条大学全称:南通职业学校 #
学校代码:12818 #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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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办学类别:公立统招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
第六条设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部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省委部长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以及二级分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起草、落实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负责本校检测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台州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设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第九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计费标准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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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报考条件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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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早已报名山东省2023年普通大学考试招生(含夏季会考和冬季会考)的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和往届初中阶段中学结业生(含退役军官、下岗待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员工等)均可报考单独招生考试;凡早已报名山东省2023年普通大学考试招生的应届普通中学结业生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不受专业类型限制,可报名所有单独招生专业;下岗待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员工等往届初中阶段中学结业生考取应用焦化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测技术三个专业的执行弹性学制培养方式,考取其他专业的执行脱产培养方式;退役士兵限报名应用焦化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医学检测技术三个专项计划专业。 #
出席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补报我院(大学代码12818)。 #
第十一条报考检测费 #
根据《关于明晰会考技能考试与大学组织的招生考试计费新政的通告》(鲁发改费用【2023】829号)文件收取相关成本。 #
第十二条如考试选用网上考试(检测)的形式时,农村和贫苦地区等网路条件不足或不具有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如考试选用线下考试的形式时滨州职业学院单招专业,详细要求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告。 #
第十三条命题 #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命题。
第十四条考试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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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依据考试时防疫要求确定是选用网上考试(检测)还是线下考试方式,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告。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考试详细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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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考试考评内容及成绩评定
单独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检测成绩两部份组成,共计100分。文化基础考试选用网上检测或线下面试的方式,内容为英语、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其中数学3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合计70分;职业技能检测选用网上笔试或线下笔试的方式,主要检测考生对考取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状况,分值为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