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中级会计报名简章(7月25日)

山西2023年高级会计报考简章公布,报考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初次递交初审资料截止7月7日12:00;退回更改后再度递交初审资料截止7月10日12:00;交费截止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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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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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会〔2023〕33号
各设区市及南通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定于2023年9月召开。现将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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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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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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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
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2.具备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5.具备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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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
上述有关会计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会计工作期限;出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在四川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定其会计工作期限的参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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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地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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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报考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市及苏州、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报考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可依照本地报考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并及时公布。
三、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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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价费函〔2011〕30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
(一)报考费,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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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费,每科60元。 #
四、考试课目和大纲 #
(一)初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
(三)关于考试用书。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名人员可登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步入“考试用书购买”系统购买或则通过正规书城订购。 #
五、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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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办2023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时间,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课目 #
9月9日至11日 #
8:3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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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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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45 #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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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
经济法 #
六、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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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推行网上报考。考试报考及交费时间从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初次递交初审资料截止7月7日12:00;退回更改后再度递交初审资料截止7月10日12:00;交费截止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
七、报名流程 #
(一)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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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信息全部从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阅。凡当前从事会计工作或则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名人员,应先登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初审后方可考取。为了确保网上报考有序进行,请报名人员勿必于报考系统开放前完成信息采集。早已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须要更改的报名人员可直接步入网上报考阶段。
(二)网上报考 #
1.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报考系统将从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阅报名人员信息,考取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并补充建立(报名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勿必确切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寄送)。
2.上传相片。该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辨识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名人员须打算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对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相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难以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辨识验证。
3.上传初审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相片要求jpg格式,相片要求宽小于等于700象素,高小于等于700象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国(境)外学历单位初审根据苏财会函〔2023〕6号文执行。
(2)符合高级资格报考具体条件6的2023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时间,提供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扫描件。
(3)属地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学籍证明、继续教育等,不同对象具体要求遵照各地报名通知)。
上一年度出席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初审资料,考生注册后手动初审通过直接步入交费环节(系统手动判定)。 #
(三)资格初审 #
资格初审统一施行网上初审,初审工作截止2023年7月10日15:00结束。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考条件做好初审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
(四)网上交费 #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收取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考但未成功交费的,视同舍弃报考。交费确认后,不再申领退钱(提示:考生交费完成后,假若系统未提示交费成功,勿必先查证帐户信息,切忌连续重复操作交费环节),保持交费(陌陌、支付宝、银行卡)帐号畅通,当初请勿注销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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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复印电子收据,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掉复印,后期可下载“苏服办”APP,登陆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复印 #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1日,报名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确认本人出席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并自行复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分证一致,否则严禁出席考试。报名人员勿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
八、成绩查询 #
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0月31近日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分证和准考证号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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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名人员发觉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更改。
九、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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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 #
因高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考试管理机构只领取证书,不再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2023年度高级证书领取采取寄送到付的形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上海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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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书发放前,考生可以登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则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代办相关事项。 #
十、其他事项 #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格依照全省统一的考试报考条件初审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查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严打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升服务意识,认真负责,悉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惑,确保2023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满完成。 #
(四)2023年10月31近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湖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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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新政、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