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学历考试 > 考研 > 考研动态 >

2023年第二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考试通知

2023-11-2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各省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 #

现将2023年第二批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考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

一、报名时间 #

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24时。

#

二、准考证复印和考试时间 #

准考证复印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考试从7月1日开始(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等延后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

三、其他事项 #

报考考试岗位、报名考试基本条件、安全教育要求、报名程序、信息初审、考场要求、考试方式等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批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考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3〕22号)(详见四川省住建厅官网-厅发文件中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该文件电子版)规定执行。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年6月13日 #

附:第一批通知(甘建质〔2023〕22号)

#

各省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

#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行意见》等规定,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以下简称“安考证”)电子证照工作要求和我省安管人员报考考试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第一批全国安管人员报考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

一、报名考试岗位 #

(一)需新申办安考证人员。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施工企业需新申办安考证的安管人员。应非常注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考证(C证)分为机械(C1证)、土建(C2证)、综合(C3证)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二)安考证延续需重新考评人员。已在我省取得安考证但未按期代办安考证延续业务、证书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出席完成工信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关于举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3〕361号)相关规定)等不符合工信部证书延续规定条件证书过期失效的安管人员。 #

二、报名考试基本条件 #

(一)主要负责人: #

1.具有大专(含中学、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

(二)项目负责人:

#

1.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年纪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

2.具有大专(含中学、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

三、报名规定 #

(一)安全教育培训

#

(二)报考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1日24时。

#

(三)报考程序。采取网上报考形式,企业通过我厅报考系统企业端(路径为:山东政务服务网-部门事项-省住建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评任意模块在线申领-政务服务-安管人员服务-首次报考申请/延后报考申请)考施工员证要多少钱,根据报考系统中的功能设置和流程引导完成报考。报考时如遇系统流量过大暂时未能登入等特殊情况,请注意合理调整时间错峰报考。企业和个人对报考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则提供虚假材料报考、以误导、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考证等行为,我厅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四)报考信息初审。我厅滚动举办报考信息初审工作考施工员证要多少钱,企业应通过报考系统企业端跟踪各自报考信息初审进展,及时查看报考初审结果,对初审退回等情况可在报考时限内及时补充建立信息后重新上报,报考年限外退回的报考信息未能重新更改上报。 #

四、考试规定

#

(一)考场要求 #

安管人员考试根据考培分离原则施行。考试服务机构要根据统一标准、保证安全、平等自愿、择优选用、动态调整管理的原则,严格核查考点考场条件,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场地人员物资等全面到位的考点严选设置相对固定的考场。要不断优化建立考试硬件软件系统,针对性加强考试检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考试系统承载力、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适时优化建立考试方案,全面做好应急打算,强化对各考点考场的管理,加强考试组织服务、过程管理和现场盯控督巡,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民防技防举措,保障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平。疫情防治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治新政,保持常态化必要的疫情防治举措,设置配备清洁消毒设备设施和用具,控制人员社交距离,引导考生在考试过程尽量配戴口罩,做好考场消毒、通风换气等各项工作。

#

(二)准考证复印和考试时间。准考证复印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

(三)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计算机无纸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结束时考试系统手动阅卷,现场显示考试成绩。

#

五、考试费用及报考考试次数规定 #

我省安管人员考试工作由财政经费保障,不向企业及考生缴纳任何费用。为合理有效使用有限的财政经费,考虑相关人员重要性和不可取代性,进一步优化调整同一人报考次数限制,法定代表人A证不限报考次数,其他A证人员和B证人员每年2次,C证人员每年1次,对当次考试违纪人员限制下一次考试,对群体性考试违纪人员等视情况采取向所在企业通报情况、警示约谈、要求整改、报警处理等举措,以上期限以自然年度为限(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六、考试成绩管理和后续证书代办

#

我厅将及时将考试合格人员成绩等信息导出我厅安管人员监管系统,不再另行公布考试结果,企业可通过安管人员监管系统企业端自主查询合格人员信息,按照业务需求和工作计划随时申办安考证相关业务,考试成绩信息在安考证业务申办前常年有效。 #

七、其他要求

#

(一)安管人员监管系统及报考子系统建设维护单位、考试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我厅各项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持续优化建立相关业务功能,及时对接做好报考考试、安考证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工作,及时向我厅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处理解决有关问题。

#

(二)各省级工信部门要主动强化对考点考场打算、考试过程等的抽验巡检,督促考试服务机构和考点考场落实各项制度举措,对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违纪违法等问题可直接向我厅报告处理。我厅将按照须要安排人员进行考试相关工作的抽验检测。 #

(三)各级工信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管中,要强化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等情况的核查检测,督促指导企业认真举办安全教育培训,依法取缔无证上岗、持无效护照上岗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把安全准入关,持续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

八、考试咨询 #

原《关于组织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考试的通知》(甘建质〔2023〕157号)同时废止。本通知其他未进一步指出明晰事项或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原报考考试模式执行。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年2月9日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