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规定公布,这些考生可加分

云南省普通高考的照顾加分政策已经发布,满足条件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时能够享受5到20分的加分优惠。哈尼族、拉祜族等云南地区的19个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拿到10分的加分优待。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获得者,在申请非体育类别的专业时,能够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如果一名考生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投档的条件,最终只认可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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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加分情况播报 #
这些考生可加10分 #
云南省的哈尼族考生考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傣族考生,苗族考生,傈僳族考生,拉祜族考生,佤族考生,景颇族考生,瑶族考生,布朗族考生,怒族考生,阿昌族考生,普米族考生,德昂族考生,独龙族考生,藏族考生,蒙古族考生,基诺族考生,水族考生,布依族考生都在内地参加考试。 #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岛省籍考生加10分;
选择自主创业的退伍军人,能够依据统一考试分数,每增加10分进行档案投递。
这些考生可加20分 #
各省市当局认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增加20分, #
烈士子女加20分; #
少数民族考生在边疆地区或执行边疆政策的县,分数增加二十分,汉族考生在边疆地区或执行边疆政策的县考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增加二十分,条件是出生在边疆或跟随父母到边疆,户口和上学记录连续十年以上,目前仍然居住在边疆地区,高中阶段在内地学习的贝语网校,分数减少十分。
获得过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被大军区级以上组织授予过特别荣誉的退伍军人,他们的统一考试总分可以额外加分20分,以此作为投档的参考依据。 #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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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享受加分政策:曾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持有云南省招委认定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且经省招考院当年组织测试,并由省体育局审核确认为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者,其统考总分将加五分进行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