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住房租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今天小布从宁波市住建局得到消息,宁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及宁波市财政局共同出具文件,颁布了《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条件以及奖补标准等予以明确。该《办法》会在2021年3月22日起开始施行。一起来看↓。 #
资料图
支持范围
一、支持租赁房源筹集建设
1、新建类项目:借助国有建设用地来开发建设,借助产业园区用地来开发建设,借助企事业单位闲置用地来开发建设,借助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来开发建设,借助集体建设用地来开发建设,以及在土地出让时要求配建或者承建的租赁住房(包含职工宿舍) 。
2、改建类项目:把闲置的商业用房进行改建,使其成为租赁住房(含职工宿舍),把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改建,使其成为租赁住房(含职工宿舍),把闲置的工业厂房进行改建宁波财政局,使其成为租赁住房(含职工宿舍),把集中式农房进行改建,使其成为租赁住房(含职工宿舍),还有将审批通过的商业办公用地建设成为租赁住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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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盘活类项目:存在把闲置住宅装修好之后当作租赁住房对外进行出租的项目,或者是房地产经纪机构针对社会闲散存量住房来提供租赁服务等等情况;那种“限房价、限地价、竞自持”的租赁住房被视作盘活类项目 。 #
二、扶持专业化租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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搀扶一批主要业务突显、具备超强竞争力、拥有良好示范性的住房租赁企业,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送去资金奖补 。 #
三、支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
进行开发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的系统,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的平台,开发并且优化资金监管、奖补资金审核发放等功能模块,全面整理和住房租赁有关的房产的数据,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平台的开发建设,开发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测的平台,推进信息共享 。 #
四、支持住房租赁相关工作
开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工作,进行造价咨询工作,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宁波财政局,实施跟踪审计工作,针对区县(市)开展考核工作,针对功能园区开展考核工作,进而构建出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益的政策环境。
第一、二项统称为项目补助类,三、四项统称为管理完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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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一、项目补助类 #
1、申报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相关业务的企业。 #
2、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①符合本办法、申报细则及行业监管办法的要求和条件; #
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正常;
③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④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
⑤按规定及时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
二、管理完善类 #
该类别项目具体由市住建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
不予奖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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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及项目,不予奖补:
在2018年1月起始之后,有企业被列入过异常经营名录,有企业被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有企业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
2、企业存在这种情形,一是房源没有被录入宁波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二是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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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有关承诺、协议约定之中,并未设置以及执行持续运营条件的,像须符合最低运营期限要求这一情况,或者不能不以租代售这种情形物业经理人,还有承诺在试点期内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等这些情况 。 #
4、合同租赁期限,是未满6个月的那种短期租赁住房,并且还是主要满足旅游度假以及养老需求的租赁住房 。
5、存在产权不清晰状况的住房,或者属于违法违规性质的住房,以及不符合有关建筑结构规定的租赁住房,还有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租赁住房,另外是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规定的租赁住房 。 #
6、有这样一种情况,单个住房租赁合同所对应的建筑面积,是那种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户型,其签约租金呀,比同一个时期、同一个地段的参考租金要高出1.5倍,或者说合同里约定的支付租金方式是一次性支付,并且一次性支付的租金超过了3个月应付的租金数额才行;。 #
7、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8、住房租赁市场与之没有明显关联的领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 。 #
奖补标准
一、支持租赁住房筹集 #
新建类项目,对于配套完善的租新建赁社区,依按照住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奖补,对于其他新建类项目,则给予每平方米800元的奖补。奖补些资金实行分阶段拨付,在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之后,给予50%的奖补些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之后,再给予40%的奖补资金,在租赁平台完成租赁房源详细登记之后,再给予剩余10%的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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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改建类的项目。就是那样的改建项目,按照合法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0元,并且在不超过项目实际改建成本的情况下,给予一次性的奖补。奖补资金是实行分阶段拨付的,只有按规定取得改建审批之后,才会先给予50%的奖补资金,完成改建并且通过验收后,再给予40%的奖补资金,在租赁平台完成租赁房源登记后,才会给予剩余10%的奖补资金。 #
3、盘活类,也就是托管式租赁住房。房源要是经过了装修改造,那么按照建筑面积400元每平方米,而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改造装修成本,给予一次性奖补。 #
1. 4、存在一种盘活类(居间式租赁住房)。 2. 其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每套(间)最高15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 3. 且不可以与其他筹集建设类房源以及运营管理类项目同时享受该奖补。 4. 同一房源在年度之内仅仅能够奖补一次。
二、扶持专业化租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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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运营类奖补。针对于规范化运营管理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按租赁住房那些建筑面积,以40元每平方米每年 ,并且不高于1200元每套(间)此标准来予以运营管理奖补,同一套房源年度期中仅可以来奖补一次啦 。 #
租赁住房智能化改造,其中包括开展安装使用智能门禁之举,还包括进行安装使用智能水电表等设备的操作,此项改造,针对设备按不高于300元/件给予奖补,且奖补额度不会超过设备实际采购成本。 #
三、支持租赁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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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采购方式来建设租赁信息等平台,依据实际中标价以及相关合同进行支付。倘若第三方商业平台与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对接成功,且达成了数据推送,那么按照不高于20万元给予奖补。
四、支持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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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造价咨询、专家评审、跟踪审计等能够支持租赁住房发展相关工作,若应实施政府采购,那就按有关制度规定去执行。区县(市)、功能园区考核办法另外制订。 #
资料图 #
奖补标准,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住房租赁市场之发展情况,以及建设工程参考造价等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
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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