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布,含机构及业务运行情况
依据国务院所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相关规定,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之后,现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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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2020年组织了2次书面审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有,《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9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及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情况通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宁波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作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承担着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以及管理工作,还有使用方面工作以及会计核算工作。该中心设置了8个部室宁波财政局,另外还有7个分中心。其从业人员数量为193人,其中,在编人员有123人,非在编人员为70人。二、业务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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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时候,新开户的单位有22489家,其中净增的单位数量为12648家;新开户的职工一共有33.81万人,净增职工的数量是7.87万人;实际进行缴存的单位有52732家,实际缴存的职工为168.04万人,并且缴存的金额达到301.07亿元,这些数据分别同比增长了31.55%、4.91%、12.56%。到2020年末的时候,累计缴存的总额为2198.01亿元,相较于上一年末增加了15.87%;缴存的余额是608.11亿元,同比增长了7.8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3家。 #
2020年,有66.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256.84亿元,该提取额同比增长20.8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5.31%,比上年增加了5.87个百分点。2020年末,累计提取总额为158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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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 #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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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零二零年的时候,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数量为二点五万笔,金额总计达到一百一十点九九亿元,和上一年相比,笔数下降了三点一个百分点,金额下降了三点零四个百分点 。当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为1.18万笔,金额是56.98亿元,镇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是0.15万笔,金额为7.14亿元,北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有0.43万笔,金额是19.36亿元,奉化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为0.13万笔,金额是3.79亿元,余姚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是0.17万笔,金额为6.20亿元,慈溪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有0.25万笔,金额是10.51亿元,宁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为0.11万笔,金额是3.50亿元,象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是0.08万笔,金额为3.51亿元。
2020年,有个人住房贷款被回收,金额总计73.46亿元。其中,市中心回收了39.06亿元,镇海分中心回收的金额为5.37亿元,北仑分中心回收了10.74亿元,奉化分中心回收的金额是2.23亿元,余姚分中心回收了4.76亿元,慈溪分中心回收的金额为6.71亿元,宁海分中心回收了2.42亿元,象山分中心回收的金额是2.17亿元。 #
2020年最后的时候,累计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数量为31.40万笔,金额是1104.13亿元,贷款剩余的金额是567.06亿元,它们分比上年末上涨了8.65%、11.18%、7.09%。个人住房贷款剩下的金额占缴存剩下金额的93.25%,相较于上年末降低了0.66个百分点。受委托去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有10家。 #
在2020年的时候,发放了异地贷款558笔,金额为25285.46万元。到2020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的总额是.60万元,异地贷款的余额是.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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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的时候,发放了公转商贴息贷款,数量是6498笔,金额为.7万元,而当年的贴息额是16722.91万元。到了2020年末,累计发放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数量达到50373笔,金额为.4万元,累计贴息的金额则是87694.14万元。 #
这一年,也就是2020年,不存在购买国债或者兑付国债的情形,也没有转让国债以及收回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的情况,并且国债的余额是零 。 #
(五)资金存储,在2020年末的时候物业经理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有44.39亿元。其中,活期的是0.3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的为7.90亿元,其他的像协定、通知存款等相关的有36.13亿元。 #
在2020年末的时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拥有余额,项目贷款也存在余额,购买国债同样有余额,这三者余额加起来的总和,占据了缴存余额的93.25%,相较于上一年末时分,占据比例减少了0.6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在2020年,有着业务收入,该收入为.65万元,跟前一年相比增长达到了10.70%。其中,市中心的业务收入是.74万元,镇海分中心的业务收入为15214.53万元,北仑分中心的业务成绩有28664.09万元,奉化分中心的业务收入是6055.32万元,余姚分中心的业务所得为12551.08万元,慈溪分中心达成业务收入21860.91万元,宁海分中心实现业务收入6913.57万元,象山分中心的业务收入是6864.41万元;还有存款利息为19358.9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是.64万元,国债利息为零,其他部分的为4.07万元。 #
2020年,存在业务支出,该业务支出为.96万元,其与上一年相比,增长幅度为4.72%。其中,市中心为57497.43万元,镇海分中心是8766.40万元,北仑分中心有16560.89万元,奉化分中心计4299.66万元,余姚分中心达8009.96万元,慈溪分中心为11030.52万元,宁海分中心是4180.05万元,象山分中心含4401.0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为89446.19万元,归集手续费是1776.1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有6730.46万元,其他为1679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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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存在增值收益,数额为85705.69万元,它相比于上一年同比增长了19.88% 。当中呢,市中心有44830.31万元资金作为增值收益,镇海分中心增值收益是6448.13万元,北仑分中心的增值收益为此12103.20万元 ,奉化分中心的增值收益为1755.66万元,余姚分中心具有所增值收益4541.12万元,慈溪分中心得到增值收益10830.39万元,宁海分中心增值收益为2733.52万元,象山分中心增值收益是2463.36万元 ;增值收益率为1.45% ,这比上一年增加了0.13个百分点。 #
(四)增值收益所涉及的分配情况为:在二零二零年这个年份里,有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这一行为,具体金额是五万一千四百二十三点四二万元,同时还存在提取管理费用的情况,金额为两千八百四十一点零八万元,另外还提取了城市廉租住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金额为三万一千四百四十一点一九万元。 #
2020年,上交了财政管理费用二十二万八千三百一十元整,上缴了财政城市廉租住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二十六万零六百五十五元七角七分。其中,市中心向宁波市财政局上缴了14271.76万元,镇海分中心向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上缴的金额是1703.79万元,北仑分中心向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上缴了3849.77万元,奉化分中心向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上缴的数额为193.58万元,余姚分中心向余姚市财政局上缴了1270.97万元,慈溪分中心向慈溪市财政局上缴的金额是3474.60万元,宁海分中心向宁海县财政局上缴了591.18万元,象山分中心向象山县财政局上缴的数额为710.12万元。 #
2020年结束的时候,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余额是.01万元。累计提取了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额度为.22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的金额是.04万元,镇海分中心提取的金额为21486.09万元,北仑分中心提取的金额是30516.58万元,奉化分中心提取的金额为3763.36万元,余姚分中心提取的金额是13210.52万元,慈溪分中心提取的金额为22344.74万元,宁海分中心提取的金额是6049.95万元,象山分中心提取的金额为6771.94万元。
以下是改写后的:(五)管理费用支出,在2020年的时候,管理费用支出为6952.38万元,相较于之前同比下降了8.79%,当中呢,人员经费是4860.45万元,公用经费是445.57万元,专项经费是1646.36万元。 #
在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了230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是1520.02万元,公用经费为153.31万元,专项经费是633.6万元;镇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达51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407.69万元,公用经费是22.34万元,专项经费有89.87万元;北仑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34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是799.58万元,公用经费为80.89万元,专项经费是465.23万元;奉化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0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406.14万元,公用经费是40.56万元,专项经费有56.94万元;余姚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1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是349.23万元,公用经费为26.48万元,专项经费是39.70万元;慈溪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0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473.86万元,公用经费是41.10万元,专项经费有87.68万元;宁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6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400.07万元,公用经费是49.69万元,专项经费有110.32万元;象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9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503.86万元,公用经费是31.20万元,专项经费有163.02万元。 #
四、资产风险状况 #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在2020年末的时候,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是362.52万元,逾期率为0.06‰,其中市中心的逾期率是0.05‰,镇海分中心的逾期率为零,北仑分中心的逾期率是0.03‰,奉化分中心的逾期率为零,余姚分中心的逾期率是0.17‰,慈溪分中心的逾期率是0.22‰,宁海分中心的逾期率为零,象山分中心的逾期率为零。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23万元。在2020年,动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的金额为零。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里头,国家机关,还有事业单位占比为14.91%,国有企业占比是10.04%,城镇集体企业占比0.93%,外商投资企业占比7.92%,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比40.3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比2.43%,灵活就业人员占比0.06%,其他占比23.39%;中、低收入占98.93%,高收入占1.07%。
新开户职工里头,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所占比例为3.62%,国有企业所占是4.54%,城镇集体企业所占比例是0.59%,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例为7.91%,城镇私营企业还有其他城镇企业所占比例是58.86%,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所占比例为2.43%,灵活就业人员所占比例是0.10%,其他所占比例为21.95%;中、低收入者所占比例为99.76%,高收入者所占比例是0.24%。
(二)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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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取金额方面,存在不同用途的占比情况如下: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占比为百分之三十三点三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占比,是百分之四十九点零一;租赁住房的占比为百分之三点一八;离休和退休提取的占比达百分之六点九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提取的占比为百分之零点一九;出境定居占比仅有百分之零点零一;其他占比为百分之七点三三,这里的其他主要是基于失业满五年、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死亡或宣告死亡、户口迁出本市以及个人账户合并等缘由的提取。在提取职工范畴中,中、低收入的占比为百分之九十八点一四,高收入的占比是百分之一点八六 。
(三)贷款业务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325.51万平方米,这里面包含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末的时候,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这里面也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22%,相比上年末减少了1.5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能够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里,购房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其所占比例为25.06%,90 - 144(含)平方米这一范围的,占比是67.37%,144平方米以上的占7.57%。购买新房的占61.0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占0.53%,购买二手房的占38.99%。
在职工贷款笔数里面,单缴存职工去申请贷款所占比例为67.03%,双缴存职工去申请贷款所占比例是32.91%:三人以及上面且缴存职工共同去申请贷款所占比例为0.06%。 #
在贷款职工里,年龄处于30岁(包含30岁)以下的职工,其所占比例为39.08%,处在30岁至40岁(含40岁)这个年龄段的职工,所占比例为43.64%,年龄在40岁至50岁(含50岁)之间的职工,占比是14.80%,而50岁以上的职工,占比为2.48%;首次申请贷款的职工,占比达87.29%,那些进行二次以及二次以上申请贷款的职工,占比为12.71%;属于中、低收入水平的职工,占比99.52%,处于高收入水平的职工,占比0.48%。 #
(四)住房贡献率 #
2020年,存在着这样的情况,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一定数值,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一定数值,项目贷款发放额,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一定数值,住房消费提取额,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一定数值,这些比率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8.36%,此比率比上一年增加了6.39个百分点。 #
六、其他重要事项 #
针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举措,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情形,以及政策实施所取得的成效,。 #
市公积金中心持续秉持两手抓这种工作方式,两手都紧紧抓牢,也就是疫情防控以及复工复产,在2020年2月26日的时候,印发了一份通知,这份通知名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编号是甬房金管〔2020〕5号,实施了这样几条举措,即针对部分企业情况,可依照相应程序去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直接停缴住房公积金,对于缴存职工而言,要是在特定的时间限制范围内没办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是不会被当作逾期情况来处理的,另外,在海曙区等区县(市),没有自有住房的职工,要是租房的话,其每个月能够提取的限额,从原本的700元提升到了1000元。与此同时,进一步对服务方式予以优化,对服务机制进行创新,面向重点疫区前来的办事职工,开辟了专属绿色通道用以快速办理,开设了业务专窗,能够快速受理单位相关申请,开通了“网上办”“掌上办”等各类“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渠道,为急需办理业务的职工提供特色预约上门服务。自政策落地实施以来,获得了企业的积极回应,为企业缓解疫情期间困难起到了积极功效。2020年6月底时为止,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的企业一共有549家,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有81家,办理停缴的企业有31家。到2020年12月底时,549家缓缴企业全都恢复了正常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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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年,机构以及职能调整的情况,还有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变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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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姚分中心将项目贷款管理科予以取消,进而新增计划财务科,慈溪分中心则新增房改政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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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依据《关于扩大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的通知》(甬房公办〔2018〕4号)这份文件的精神,镇海分中心增添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作为提取、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奉化分中心增添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奉化支行作为提取、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余姚分中心增添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以及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提取、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慈溪分中心增添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为提取、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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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委办于2020年6月公布了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的通知,明确2020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变为:去年职工对应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972元;下限则是去年宁波市市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单位及个人需按照职工本人去年月平均工资的5%至12%缴纳住房公积金,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通知编号为甬房公办〔2020〕3号。住房公积金月要缴存的额度等于缴存的基数去乘上括号里面的单位缴存率再加上个人缴存率。职工去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依据的工资基数是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的工资构成规定这个文件来计算的,具体涵盖了计时工资,还有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所获得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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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这一天,市公积金管委办印发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是《关于同意开展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批复》,其文号为甬房公办〔2020〕9号,通过这份批复开展了按月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此业务能够方便职工在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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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分中心针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作出政策调整 ,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象房金〔2020〕17号)的规定 ,职工依照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满2年 的时候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去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职工按照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从40万元被调整到25万元 。全市其他区县(市)贷款政策没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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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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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的时候,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是依据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来执行的,年度结息日是6月30日。
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进行调整,对于首套房贷款,1到5年(含5年)这个期限,执行的是2.75%的年利率,5年(不包含5年)期以上,执行的则是3.25%的年利率,要是拥有1套住房,并且还没有结清商业性贷款,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去购买第2套住房,那么贷款利率执行的是不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于2017年,市公积金管委会出台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房公委〔2017〕6号),其中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时出资的业主或其配偶能够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总额不可以超过个人出资部分。从2020年3月开始,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及流程进一步被简化了。 #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
市公积金中心,铭记着初心,采取多种举措,持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尽力增进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增添了获得感,并使之幸福感得以提升哪。积极主动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达成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以及贷款信息能够实时进行共享,达成凭证开具的数字化与无纸化,以此缩减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出现的“两头跑”情况;大力推进甬杭湖三地的“自助通办”,让购房、还贷、退休等10项提取业务可以在自助终端上线,使得缴存职工能够异地办理相关业务;加速推进甬舟一体化的进程,在线上依靠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来申请办理宁波财政局,在线下构建内部联系机制来代收申请材料,两地中心实现信息互通并联动办理,从而推动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同城化;消除掉全城通办的最后一公里障碍,达成住房公积金服务在乡镇(街道)网点的全面覆盖。各分中心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镇海分中心作如下举措若将服务网点延伸至全区各个乡镇以及街道;北仑分中心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与不动产且关联业务的进程中达成“跑一次”的目标达成;奉化分中心构建经办人工作平台,从而为推进政务2.0给予全方位技术支撑;余姚分中心达成乡镇街道服务网点之于宁波综合自助机的全覆盖;慈溪分中心搭建起“一个中心、多点延伸、全市通办”的那般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络;宁海分中心大力去推进“好差评”业务闭环管理系统落实;象山分中心把流程予以简化达成“一柜办结、全城通办” 。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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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在2015年11月10日,顺利通过了住建部组织的“双贯标”专家验收,进而成为全国第三家、省内首家通过住建部“双贯标”工作验收的单位。到了2020年,中心依据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数字化转型部署要求,去升级完善业务系统功能、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调整优化业务流程,还深化推进信息化建设。其中一方面是织好“数据治理网”,也就是建立常态化数据治理机制,规范基础数据,创新服务模式。运用电子化检查工具,健全“按月巡检”工作机制,施行常态化电子稽查,尽力达成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的目的。二是编织“信息共享网”,推动“数据高铁”构建,达成数据归集链路、模式的优化且升级,数据实时采集、跨网传输、流式加工;踊跃推进“一件事”构建,切实配合做好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等事务。三是编织“互联网 +”政务服务网。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步入2.0建设阶段,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及贷款业务达成无差别受理,达成同标准办理,达成全过程监控,达成“好差评”闭环,线上办理业务由“可办”转变为“好办、易办”。大力推进“减证便民”举措,借助人脸识别手段,通过数据共享途径,以及人工核查平台,取消户籍证明,取消婚姻等相关23项纸质证明。 #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
在二零二零年的时候,市公积金中心成功通过了浙江省文明单位的复评,还荣获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以及市住建局五星级优秀党组织,乃是海员建设系统工会先进单位,同样也是宁波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多项荣誉称号。于此期间更是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其中就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郑凤。各个分中心积极比学赶超、对标进位,广泛地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行业等各种各样的创建活动,从而显著地提升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服务水平。被评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是奉化、余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经过复评,得以保留宁波市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宁海分中心持续被认定为宁波市级青年文明号以及宁波市文明单位。 #
(七)当年依法行政情况 #
市公积金中心秉持依法行政理念,健全完善宣传发动、部门联动、考核带动、执法推动这“四个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增大扩面工作力度,开展以“疫战到底、惠民如一”作为主题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月系列活动,前往企业、走进社区,充分借助互联网,拓展制度知晓面,加强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构建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严谨履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定》,配合市信用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疫情致使信访投诉增多的情况,积极妥善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实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
关于住建部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口径方面留意,2020年末存在这样的情况,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不含)以内,有相应那些应还却未还的贷款本金额,同时还有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的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这两者之和就是所指的逾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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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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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7日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