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投档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法。
一、复试投档工作原则 #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择优投档、保证品质、宁缺毋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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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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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计划
(二)“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 #
“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为总分243分,单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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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推行差额复试,出席复试数量通常不高于投档数量的120%。 #
三、复试时间、方式及程序 #
(一)复试时间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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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复试从3月25日左右开始,3月30近日结束;第一批调剂复试在4月6日调剂系统即将开通后相继进行,所有调剂复试在4月30近日结束。
各学校复试形式见下表: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初审
复试前大学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应按照招生学校安排,按量递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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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身分证; #
(3)往届生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中专结业生师生证; #
(4)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递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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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硕士结业生由所在中学教务部委提供并加盖私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委提供并加盖私章);
(6)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表(样表 #
下载地址:); #
(7)文凭(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文凭(学籍)初审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复印); #
(8)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新政的考生,还应主动报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学院严苛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分和资格初审。凡弄虚造假者、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2.复试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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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合格者,须缴付复试费100元。
3.出席复试 #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分证、准考证等资料,按照学校安排,订立诚信承诺书后出席复试。 #
四、复试内容 #
复试包括专业检测和综合口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象。 #
(一)专业检测 #
各科目考试大纲见中学研究生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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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用现场复试模式的,专业检测(含同等学力口试)选用线下闭卷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
2.选用远程复试模式的,专业检测(含同等学力口试)选用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专业检测课目满分为100分,检测时间15分钟左右。
除管理类专业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报名文凭为普通中专毕业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复试时须口试两门与报名学科相关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口试课目不得与初试课目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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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的详细组织形式另行通告,请考生关注各招生学校官方网站。 #
(二)综合口试 #
综合口试主要考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及品德、英语应用能力、综合素养与能力,同时重视身心健康的考评。综合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笔试时间通常不超过20分钟。
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在综合口试中进行实践能力考评。安装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视察考生的安装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素养和安装工程应用能力。财会、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和公共管理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视察从事相关工作还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推行方法。
五、成绩估算与拟投档 #
(一)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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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成绩=专业检测成绩×40%+综合口试成绩×60%。 #
2.同等学力口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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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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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投档。若考生舍弃拟投档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行顺位入闱。综合成绩估算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分数完全相似,依次按初试总成绩、统考课目总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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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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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3.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予投档。
(1)资格初审不合格。 #
(2)思想品德考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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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复查、不提供符合要求的复查报告或复查不合格。
(4)复试成绩高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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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等学力任一口试课目高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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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 #
中学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投档名单在中学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破格复试 #
中学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在最大限度调剂校内合格生源后,仍不全额的状况下,可接受第一志愿考生的破格复试申请。初试公共课目成绩略高于《2023年全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踏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课目成绩非常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方能出席复试。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进行破格复试。 #
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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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由中学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状况,在拟投档后组织进行。拟投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在我校校诊所进行复查,或在规定时间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二级及以上诊所复查报告。详细复查安排及要求另行通告。 #
八、相关成本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研究生招生考试计费及有关问题的通告》(渝价〔2013〕310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报考考试费等计费标准的通告》(渝价〔2005〕73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复试时须缴付复试费100元,拟投档后需在我校进行复查的2023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须缴付复查费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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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试纪律与监督
(一)研究生处将学院制订的复试投档工作方法给予发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复试成绩公示期外向研究生处申述,对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致函复试工作小组抗诉。若考生对抗诉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抗诉。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方法》等规定严厉处理,取消投档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
(三)监督投诉电话:,联系人:刘同学,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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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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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觉得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度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中学师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复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构调查处理。 #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校以研招信息平台、学校及招生学校网站、电话、电子电邮、短信等形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2023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因考生个人疏失等诱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
(三)对于不具有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积极与我校取得联系。我校将按照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
十一、温馨提示 #
考生若对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有疑惑或还要提供帮助,可通过以下方法联系我们: #
(一)研究生处 #
联系人:刘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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