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及参考书
上海第二师范学校(师范类专科高校含投档分数线)
上海第二师范学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座落于上海市,是一因此"立足上海基础教育,服务班主任专业发展"为办学宗旨的以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和管农学为重点发展学科的普通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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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师范大学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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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师范学校,争创于2014年,经教育部核准,是一因而培养幼儿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等方向的高等师范高校。中学坐落广州市江北区弹子石石桥村盛峰街3号,占地面积约390余亩。学院现有在校生约1.6千人,教员工少于1100人。 #
上海第二师范学校优势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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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师范学校主要设有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教育技术、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等学科
上海第二师范学校师资力量:
拥有一支专业化、年轻化、研究型的班主任团队,其中拥有一大批博士研究生导师,其中院士16人,副主任119人。
上海第二师范学校投档分数线: #
以下是上海第二师范学校部份专业今年投档分数线: #
专业|投档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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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专科)|441 #
中学教育(硕士)|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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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硕士)|430 #
须要留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投档分数线会遭到考生报考状况、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等诱因的影响而有所浮动。同时,对于不同地区的考生,投档分数线也或许存在一定的差别。建议考生在确定报名意向之前,要认真了解当初的招生新政和投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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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师范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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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第二师范学校章程》和教育总监部委有关新政和规定,结合天津第二师范学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二条小学全称:南昌第二师范学校 #
国标代码:14388 #
经理单位:北京市教育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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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中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
第四条办学层次:脱产普通中专 #
第五条办学地址: #
(一)龙华学院:北京市江北区龙华街道崇教路1号
(二)学府大街学院:北京市江北区学府大街9号 #
(三)彭水学院:北京市合江区蒲吕街道金辉西路 #
第六条小学是一因此教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服务0~12岁婴儿成长和班主任教育协同创新为鲜明特色的脱产普通中专师范高校。中学肇源于1954年设立的上海市大学班主任业余进修学院,1973年改名为上海市班主任进修学校,1984年合并成立为南京教育大学,2012年新建为上海第二师范学校,2023年荣获学士学位追授权2023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获准天津市新增博士学位追授立项建设单位,学院事业迈向高品质发展阶段。 #
学院现有专任班主任674名,在校本科学生1.6万余人。现有龙华和学府大街两个分校,占地面积约74.2万平方米,危房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正式完工建设的宜宾新学院,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危房面积46万平方米。按照宜宾新学校建设进展和中学安排,适时入住永川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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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硕士师生在修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要求,达到结业要求,准予结业,颁授国家坦承、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结业证书。符合学位追授条件的,追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师生达到合作学院授位要求的,还可以荣获合作学院追授的学士学位。 #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小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审议重大事项。 #
第九条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详细组织和推行相关工作;中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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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中学统筹考虑国家新政及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品质、经济与社会发展等诱因,按照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状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法。中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会考变革省市的专业(类)选考课目要求以北京市建委初审、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少于总计划1%的硕士招生计划,主要适于调节生源导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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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中学现有42个硕士专业,牵涉药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农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其中,有5个专业根据学科大类推行招生,在师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类分流方案进行分流。 #
(一)外国语言哲学类(包含翻译、商务日语专业) #
(二)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学院与中国洛杉矶州立学院新帕尔兹学校合作开展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十四条中学教育(全科班主任)专业列入北京市农村中学全科班主任定向培养计划,在大专提早批次投档。就业面向重庆区、黔江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区、云阳县、巫山县、秀山县等区县。中学教育(全科班主任)专业师生在校其间免杂费、免住宿费,补贴生活费,结业后定向考评招考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北京市招生经理部委发布为准。 #
第五章报名条件 #
第十五条考生复查应当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按照专业特性、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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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取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份班主任资格认定复查标准,如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谨慎考虑是否报名师范专业。
(二)从就业需求出发,脸形、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障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报名师范类、旅游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专业。 #
第十六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外国语言哲学类专业(类)的英语葡语要求为德语,且数学单科成绩不高于100分;其余专业(类)英语葡语不限。进校后,英语课程均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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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各专业投档均不限制男、女生比列。 #
第十八条我校依照教育部及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新政基础上,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新生。 #
(一)我校认可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新政(加分不少于20分),根据加、降分之后产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投档和专业安排。
(二)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三)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中学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状况下,择优投档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依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档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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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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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录取成绩、专业志愿相似的考生,按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投档;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市依次使用英语、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
第二十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档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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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成绩认定美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县级会考或统考成绩。 #
(二)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美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硕士投档控制分数线。
(三)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若录取成绩相似,使用专业成绩排序比较,再相似依次使用英语、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
(四)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
1.公共美术、服装与服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若综合分相似,使用专业成绩排序比较,再相似依次使用英语、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
2.戏曲教育专业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若文化成绩相似,使用专业成绩排序比较,再相似依次使用英语、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
3.体育类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若专业成绩相似,使用文化成绩排序比较,再相似依次使用英语、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
第二十一条专业调剂及退档 #
(一)当考生不满足所录取专业(类)投档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同类型招生计划未能投档满额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类),直到投档满额;不符合专业(类)报名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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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考生不满足所录取专业(类)报名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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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考生直接录取到专业(类)且不符合报名条件时,作退档处理。
第七章计费标准 #
第二十二条费用、住宿费等计费标准严苛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报价经理部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费用:3125元/人.年—115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30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1200元/人.年。计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报价经理部委的批复为准。 #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学生,抵达合作学院学习其间的计费按合作学院标准执行,不再收取国外成本。未出国学习师生的计费则按国外标准执行。 #
第二十四条如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学院按师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2023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足额计退剩余的费用和住宿费。 #
第八章奖、贷、助学金 #
第二十五条奖贷助学金及贫苦生捐助: #
(一)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捐助新政规定,设有加强的奖助贷捐助机制,符合条件的在校师生可向实际就读中学申请补办。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和学院生卓越成长捐助计划等。
(二)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师生在校其间可申请国家助学借贷、国家助学金、退役师生国家助学金和各类困难补贴。曾经入学的新生,可在早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委下属的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申请补办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
(三)学院还设有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师生可按需申请。
第九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六条依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必须向学院休假。未休假或则休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将进行检查,对于在会考报考、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造假方式取得投档资格的新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入学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院招生监督和投诉电话:(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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