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
 
        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1号)规定,现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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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核条件 #
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一)具备学院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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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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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备博士学位。 #
(六)通过全省统一考试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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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今年3月9近日取得。会计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
三、复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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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核申请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11日17:30止,登陆浙江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业务代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代办,逾期系统关掉不再受理。 #
(二)退回更改考生请依照考试管理机构初审意见进行更改,于11月14日17:30前完成更改再度递交,逾期系统关掉不再受理。
四、复核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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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度全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可登入:81/ksbm/.jsp补复印)。 #
(二)考生报考使用的有效身分护照。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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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定)。 #
(五)考生承诺书(附件1)。
上传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有关要求 #
(一)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高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安排向本地区考生公告,根据规定制好会计高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
(二)根据现行规定,会计高级资格全科通过考生需出席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出席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
(三)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11月16近日完成本地区会计高级资格考后复核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初审情况报告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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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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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一览表
广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
今年10月21日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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