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积分入学受理工作公告

2月16日
东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公布公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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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积分入学申请 #
自2月20日起全面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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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积分入学 #
受理工作的公告 #
2023年度广州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已打算就绪,全市定于2023年2月20日起全面受理,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有申请积分入学需求者,请到乡镇(街)积分入学受理窗口申领。
特此公告。 #
东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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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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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户口不在广州市、目前在广州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
?已在广州市代办《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市民居住证》。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广州市收取社会寿险(派驻东莞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收取社会寿险),且收取社会寿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
受理时间
2023年2月20日—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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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
获取2023年度广州市流动人员
申请积分入学管理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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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街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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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 #
(建议致电咨询后再到现场代办) #
操作步骤
?请按2023年度广州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管理必知打算好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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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子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代办手续,只好选择一个镇街参与积分入学。 #
?通过“积分入学分数查询链接”即可查询积分分值明细。
温情提示:请确保以上查询条件内的所有资料填写无误,能够进行积分查询(积分申请后,查询分数建议在5-10个工作日后)。 #
积分入学专栏 #
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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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 #
“积分入学” #
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
(点击查看大图) #
其他说明 #
(一)申请入学排行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街排行,排行在发布的指标数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总积分相似、排名并列的状况下202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202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按照流动人员个人素养、参保状况、居住状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行,如排行始终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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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编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觉,不予列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出席积分入学管理。情节严重的,纳入广州市社会信用机制黑名单。 #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孙辈须符合入学条件,从未入读中学(申请学校一年级)或中学(申请中学一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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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分方法:入学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
(五)申请人所递交的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4月17近日递交,逾期不作计分。
(六)近5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受理截至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