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湖北省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建办〔2023〕23号
各县、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
为逐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减低申请人负担2023湖北省建造师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我省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2023湖北省建造师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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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二级建造师全面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领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防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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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纸质注册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自行失效,不再回收。持有原纸质注册证书人员应按本通告第三条所述方法下载使用电子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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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子注册证书由建造师本人登录辽宁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个人版查询复印,复印输出的电子注册证书选用PDF文件格式,电子注册证书可通过“鄂建通”微信小程序扫描条形码验证或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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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纸质注册证书丢失办理或污损更换停止申领,直接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个人版下载复印电子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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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名称变更事项不再递交纸质材料,由企业登陆福建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上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公商变更通告书等在线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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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202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