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章程(全文)

【主持词】
湖南科学技术职业学校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中学,正处级建制,设立于1985年,前身是四川省科技党员学校,2003年即将转制为普通高等中学,同时保留了承当科技党员轮训的重要功能,产生了高等教育和党员轮训“双轮驱动”的办学特色。2008年5月,依据情势变化和发展还要,在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的共同支持下,经省政府批准,学校由省科技厅整建制划转省教育厅管理。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家长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1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条中学全称:湖南科学技术职业学校 #
第四条学院代码:12572
#
第五条中学地址:
#
中山学院:北京市海珠区科华街351号 #
邮局编码: #
中山学院:西安市金湾区温州大街东侧
邮局编码:
#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
第八条办学类别:脱产 #
第九条小学经理部委: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我校准式学籍的中学生,在校其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授相应文凭证书,并报山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授文凭证书学院名称:广州科学技术职业学校,证书种类:统招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
1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辽宁科学技术职业学校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执委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新政,负责制订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施行条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详细施行,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辽宁科学技术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是中学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的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投档工作,处理普通脱产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小学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委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在投档其间创办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1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
1.普通中学结业生 #
身体健康,具备湖北省户口,符合山东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大学结业生。 #
2.中等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
#
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中职结业生。
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在云南省出席大学招生考试施行方法(试行)〉的通告》(粤教考〔2013〕7号)年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可以报考出席招收中职学院结业生的专业考试。 #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
1.普通方式 #
2.现代学徒制
#
1第五章报名条件与报名形式 #
第十六条普通大学结业生报名条件
#
1.报名工科类、理科类专业的考生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2.报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另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且艺术术科2023年省会考成绩在200分以上,体育术科2023年省会考成绩在183分以上。
#
3.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须为往届结业生,同时为合作企业的即将职员,并有合作企业人事部委出示的同意函。 #
第十七条中等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报名条件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学院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以上(含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县级以上人事劳动部委主考(或授权)的高级以上(含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2.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应届结业生,须与我校签署现代学徒制承诺书;往届结业生,须为合作企业的即将职员,并有合作企业人事部委出示的同意函。
第十八条中等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技能证书要求 #
其他未列明的证书要求,可参照第十七条第1点所列出的证书要求。
#
第十九条网上预报考 #
2023年3月21-25日,考生可依据本人报名条件,凭会考报考号,登入湖南科学技术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考系统进行考生注册、预报考,经网上审查通过后,考生复印自主招生报考表并邮寄相关纸质材料,学院按照考生递交的纸质材料复审合格后,考生收取考试费,安排考试。(预报考具体步骤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
未获取中考报考号的考生可于3月18-22日在所就读的普通中学、中职中学(原会考报考点)申领会考填报名手续,非会考报考点的中职中学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领。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可在合作企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代办填报名手续。
每位考生可考取2个专业志愿(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只可报名1个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纸质材料初审 #
考生须于3月28近日将报考纸质材料以快件形式寄达我校中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报考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装订好。相关打印件须经所在中学(中职)中学(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往届结业生由所在企业人事部委)初审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学校或企业私章,无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无中学或企业签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凡在报考截至日期前还没有送达的,视考生舍弃报考资格。
#
3月31近日,我校将完成对考生报考纸质材料的初审,并在网上公示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待安排好考场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复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前两天到我校初审报考材料原件及收取考试费。
#
报考纸质材料如下:
#
1.普通中学应、往届结业生须寄出的材料
(1)《2023年福建省高等职业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考表》(自主招生报考系统复印,并由考生所在学校(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往届结业生由企业)达成推荐意见及签章);
(2)二代身分证打印件(正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
(3)《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试即将报考信息表》及存根打印件;
(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打印件(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往届结业生可出席本年6月末的学业水平检测重考);
(5)艺术或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单打印件(仅报名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考生递交);
(6)申请免试或免考的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打印件(仅应届结业生递交); #
(7)结业证书打印件(仅往届结业生递交)。 #
(8)考取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合作企业人事部委出示的同意函。 #
(注:北京考生第(3)项材料为《广东2023年中考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2.中等职业学院应、往届结业生须寄出的材料 #
(1)《2023年福建省高等职业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考表》(自主招生报考系统复印,并由考生所在学校(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往届结业生由企业)达成推荐意见及签章); #
(2)二代身分证打印件(正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 #
(3)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打印件;
#
(4)《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试即将报考信息表》及存根打印件;
(5)申请免试或免考的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打印件(仅应届结业生递交);
(6)结业证书打印件(仅往届结业生递交)。 #
(7)考取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应届结业生,须提供与我校签署现代学徒制承诺书(现场验证时签署);往届结业生须提供合作企业人事部委出示的同意函。 #
(注:北京考生第(4)项材料为《广东2023年中考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
第二十一条出席我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考试的考生应当在4月20近日出席湖南省普通会考复查,并于4月24日到我校现场资格初审时递交会考复查表打印件(通过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生),无会考复查表打印件的考生可到就近的市、县(区)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诊所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复查。
1第六章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第二十二条设立由中学和企业组成的2023年现代学徒制招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2023级现代学徒制师生的招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
第二十三条现代学徒制的考评方法、内容及投档原则与普通方式相似。
#
第二十四条报名我校现代学徒制的往届结业生,不享受得奖新政,讲课地点在原企业,推行在岗交互培养,住宿地点由企业安排,课程设置由中学和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参看中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人才培养方案)。
#
第二十五条报名我校现代学徒制的应届结业生,第一年在校内培养,住宿地点由中学安排;第二、三年在合作企业施行在岗交互培养,住宿地点由企业安排,课程设置由中学和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参看中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人才培养方案)。 #
1第七章考评方法
#
第二十六条考评课目 #
2023年高职高校自主招生依据报名对象的不同,推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普通中学结业生推行“综合文化考试+口试”的考试方式,综合文化考试和笔试的权重比列为2:1,中职结业生推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评”的考试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列为4:3:3。 #
第二十七条考评内容
1.普通中学应、往届结业生
综合文化考试:以综合能力检测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相处基本常识等。 #
口试:采取现场考评和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视察师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综合素养、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
2.中等职业学院应、往届结业生
#
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涵括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相处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专业技能检测:考评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检测,从而考评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养和基本技能。
#
第二十八条考评方法
#
1.普通中学应、往届结业生 #
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按普通类(不含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总招生计划1:2的比列划定踏入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网上公示踏入笔试的考生名单。 #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根据该科类总招生计划1:2的比列分别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口试考生名单。 #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单独进行口试。 #
普通中学结业生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笔试成绩。
2.中等职业学院应、往届结业生 #
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列确定出席专业技能检测的考生名单。
#
若果某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文化考试数量不足招生计划的2倍,则第一志愿考取该专业的考生全部踏入技能检测阶段,缺额部份从第二志愿报名该专业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补充。 #
体育类专业单独进行笔试。 #
中等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检测成绩。
#
1第八章免试、免考
第二十九条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23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院技能竞赛的通告》(粤教职函[2023]5号)精神,但凡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可在投档时荣获免试、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资格,投档前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
1.荣获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大奖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委承办或联办的县级职业高校技能比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院应届结业生,经省教育厅查证资格、学校考评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会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优先投档。
2.荣获湖南省中等职业学院技能竞赛二、三等奖的应届结业生,经学院考评公示,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
1第九章投档原则
#
第三十条我校招生投档严苛违反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新政和规定,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投档。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学院将提高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
第三十一条面向普通中学考生投档原则 #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状况,划定最低拟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垂直志愿模式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分别单独划定投档分数线。 #
第三十二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投档原则
#
按照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状况,划定各专业最低拟投档控制分数线,假如某专业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总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从第二志愿报名该专业且总成绩达到该专业最低拟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充。 #
第三十三条缺课一科或以上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报名资格。
第三十四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或技能检测成绩高分者优先投档。 #
第三十五条各专业招生投档均不限男女生比列,投档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
第三十六条5月10近日,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发布考生成绩及拟投档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初审备案。最终投档名单以省教委初审结果为准。我校将按照省招生办初审通过的投档名单领取投档通告书,并在招生网上公示。
#
第三十七条被投档的考生,可同时出席会考,出席硕士高校投档,但不能出席高职高专层次的投档。 #
1第十章计费标准
#
第三十八条计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会考术科等考试计费标准的回函》[粤价函〔2010〕79号])执行。
(一)报考考试费
#
1.普通中学生结业生
#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80元/人;口试:40元/人。 #
2.中等职业技术学院结业生 #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40元/人;专业综合理论考试:40元/人;技能检测:40元/人。 #
3.交费模式: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前两天到我校指定地点收取综合文化知识考试费(高中结业生)和综合文化知识考试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费(中职结业生),笔试和技能检测前两天到我校指定地点收取口试费(高中结业生)和技能检测费(中职结业生)
#
(二)费用及住宿费 #
经物价局初审,费用及住宿费,计费标准如下:
1.普通方式
#
2.现代学徒制 #
1第十一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
第三十九条投档新生于9月末到校代办入学注册手续(详细时间见投档通告书)。
第四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为根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查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申领。
1第十二章工作安排 #
第四十一条中学自主招生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第十三章奖助贷学金设置
#
第四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还成立了“优秀中学生”、“优秀中学生党员”等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创作成果奖”、“文体活动奖”、“考级考证优秀奖”、“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优秀中学生活动组织奖”等七项单项奖励。
#
第四十三条贫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借贷和国家助学金。中学也成立了贫苦师生助学金,按照师生不同经济情况,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助学总额为600-1200元/学年。
第四十四条中学成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在校高中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1第十四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述 #
第四十五条招生监督与申述
#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述的联系部委:纪检处
联系人:李志 #
监督电话:-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