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上海财政局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原文通知如下: #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3〕10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该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出席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文员;对帐;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总额)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兼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和学习内容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多于90学分,其中公需课目不多于30学分,专业课目不多于60学分。
(一)公需课目学习内容 #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学习内容为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关于发布2023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手册的通知》内容及结合我市实际增设的公需课学习内容。 #
(二)专业课目学习内容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手册(今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我市会计人员2023年继续教育专业课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
1.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制、会计变革与发展三个课目。 #
2.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课目。
3.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课目。
#
会计人员可依照自身须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和学分登记
(一)公需课目学习 #
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学习为远程在线学习2023年深圳会计职称培训,会计人员统一登入“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免费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手动登记。 #
(二)专业课目学习
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学习可采用自愿选择培训方法,包括出席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具体内容及学分确认方法详见附件。
#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会计人员登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申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直接登陆申报,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先完成信息采集后再申报。具体流程:申请人补报信息→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短信通知预受理→财政部门初审→短信通知初审结果。会计人员可登入“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查询本人继续教育登记情况。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及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截至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代办补学补登。
#
需申报正中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会计人员,须在职称评审申报前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的报备账簿。
#
四、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 #
举办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需经教育、人社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且具有相应会计培训资质资格,根据我市公布的专业课目学习内容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2023年深圳会计职称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疗效,禁止弄虚造假等违法行为。
#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
2023年5月5日
原文链接:#4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