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考核工作通知

各大学、各部门:
依据《滁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班主任和实验系列职称(含其他系列中职)评聘工作的通知》校政人〔2023〕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申报人员的教学考评工作由大学具体负责。各大学创立以教授为主任的教学考评小组,组织本大学申报人员的听课、测评、教案评价以及教学工作量等《高等中学班主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其他教学工作情况初审工作滁州学院教务处,并委派专人做好考评记录。所有申报职务的人员均需出席教学考评,所有教学方面考评材料由大学汇总审核、情况属实后,校长签字报送教务处。届时教务处将集中审定、验印。
2、需报送的其他材料:①学院教学考评大会纪要;②滁州大学任课通知单(在教学系统上面复印);③一学期完整学案的同行专家评价意见;④一节课学案及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⑤《滁州大学班主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⑥《安徽省院校班主任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及《安徽省院校班主任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⑦《2023年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材料审核汇总表》;⑧滁州大学班主任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中教学疗效、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教研论文和教材情况以中学教学质量工程网公布的信息为审定根据)。 #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4日曾经:各大学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考评。 #
2023年10月15日:各大学向教务处报送教学考评相关材料(地点:会峰学校行政楼302室)滁州学院教务处,教务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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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9日-30日:教务处审定、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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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oc
教务处 #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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