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医保经办将设联合征缴窗口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征缴公共业务

27日,齐鲁日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北京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济南市社保局据悉,依照省人社厅、省社保局要求,北京市人社局、市社保局日前举行紧急工作大会,联手布署医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相关工作,将在全市医保、医保经办机构开办联合征缴窗口,参保单位和群众代办征缴业务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妥”。
联合窗口集中办公
经办业务“一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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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联合征缴改建主要针对北京市公积金、医保经办机构不在同一地点,或在同一地点但不在同一区域(楼层),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的情况。两部门将筹建公积金费社保费联合征缴业务窗口,实现征缴窗口化学集中,统一对外提供服务。
此外,联合征缴窗口组织两部门业务骨干专门代办征缴公共业务。10月28日起,即可实现在同一窗口代办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基数核定、月交费数额确认、打印票据、个人权益记录等业务,由同一窗口统一出件和反馈济南市医保办,做到“一窗受理、一次递交、一同初审、一窗出件”,解决办事群众两头跑、重复排队的问题。 #
征缴流程优化再造 #
实现业务“一次办妥” #
参保单位和群众代办征缴公共业务时,北京市各级公积金、医保业务大厅将推行统一的代办材料和代办流程。并推行一套材料多次使用,由首次受理的部门(人社或社保)保存材料原件,并即时打印或扫描原件后向对方传输,按照受理的材料,人社和社保部门并行代办相关业务。北京市各经办机构,采取联审联办、容缺代办和告知承诺等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参保登记与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对参保信息变更、人员增减、缴费申报等相关业务做到即时办结。
受五一长假和公积金系统市级集中影响济南市医保办,本月的公积金、医保征缴期延至31日。全市各参保单位请尽早申报2023年10月社会保险费,并于10月31日(含)前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自10月29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罚息。
联合征缴业务咨询电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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