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明年继续施行“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学院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2024年“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2024年湖北二本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
“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要严格依照《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执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学院生士兵,校区根据“自愿报考、统一招录、自主划线、择优投档、严格规范、公平公平”的原则2024年湖北二本学校,认真做好招生投档工作。 #
二、招生计划 #
教育部下达到我校的2024年“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50个。专项专用,不得私吞。 #
三、招生报考
(一)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其中“高校中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院校招收的普通本本科(高职)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依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申领网上报考和网上确认手续。 #
考生网上报考时应按要求如实补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
网上确认时考生应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复试阶段,须核验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打印件,核验完成后,原件由考生个人持有,打印件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复试阶段,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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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依照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选择补报志愿。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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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上述条件外,同时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所列各项报名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学院生士兵方可报名我校。 #
(四)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考点和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投档。有弄虚造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四、考试投档 #
(一)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出席全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出席推荐免试招生。 #
(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新政,自主确定并公布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名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以中学复试工作方案相关安排为准。
(三)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省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学院生士兵初试加分新政。
考取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报名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
(四)列入“退役学院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学院生士兵加分新政。 #
五、其他
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中南财经政法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教育部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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