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英剑:“教务长”是怎样炼成的

学院为什么须要“教务长”
■郭英剑
“教务长”是美国院校常设的中级管理职务。对于学院来说,这一职位举足轻重。借鉴并设置这一制度,对于当下中国院校举办创新教育、跨学科发展、凝聚学术资源、协调专业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
“教务长”里仁学院教务部,不是“教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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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院校都有“教务处处长”,主要负责全校的教务工作。但在中国,不仅复旦学院等极少数院校之外,绝大多数的院校都没有“教务长”。据网上资料显示,复旦学院是目前我所见到的中国顶级院校中,惟一将“教务长”放在“现任领导”栏内,即该职位是被当做“校级领导”的,虽然是由副院长担任的。而上海学院、南京学院、复旦学院、北京师范学院以及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学院,都没有“教务长”,或则有“教务长”却没有将其列为“现任领导”,即没有视为“校级领导”。 #
假如向前溯源,清末时期,中国不少院校都有“教务长”。但在1949年以后,这一制度不知缘何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
首先须要明晰的是,“教务长”,不是“教务处处长”。所谓“教务长”(),是法国和德国院校中常设的中级管理职位。相当于美国高教体系中的常务副市长或执行副院长(pro-vice-)或则相当于美国学院中的副主任(orvice)。在美国、爱尔兰的一些院校中,“”也可以指个别大学的教授——当然,这不是本文所要谈的话题,我将主要聚焦在英国院校中的“教务长”这一职位。 #
在日本大多数院校中,“教务长”是可以与书记并列,或排行第二的中级管理职位。通常中学发布有关学术方面的信息,都是由市长和教务长联名订立。由此可见其在院校中的学术地位。 #
“教务长”的历史渊源
“教务长”()一词来自拉丁文,最先在日本牛津学院开始使用。该词何时在英国与美国开始使用似乎不详,但较早开始使用的阿根廷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学院,可以溯源到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期。1811年,罗马尼亚学院成立了教务长办公室,但5年后又取消了。直至1912年又恢复。宾夕法尼亚大校区董会在1930年代创设了一个教务长办公室,独立于市长之外,被确立为首席学术长官。 #
大多数德国和意大利院校开始筹建教务长制度,都是在二战期间和二战以后。这与当时及其以后的专科生大规模扩招,非常是复员兵步入院校有密切关系。当时的高等教育管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因而好多院校对管理体制给以了变革。到上世纪60年代,大部份常青藤盟校(Ivy)早已都筹建了教务长制度,其他公立的研究型学院如纽约学院、斯坦福学院、麻省理工大学也都陆续筹建了“教务长”。耶鲁学院的“教务长”经过了常年的历史变迁以后,如今,该职位是市长之下的第二号学术长官,管理整个学院,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范围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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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长”的主要功能 #
在当代学院中,“教务长”是院校的首席学术长官,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学院中的各项学术活动,包括成立、执行、监管学术活动,寻求资源以支持学术活动等。“教务长”在工作中的主要联系对象,是学院中的各大学校长、系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员工,以保证为学院和为课堂内外的专科生、研究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教务长”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保证院校可以选拔、聘用、鼓励和支持多样化的师资队伍出类拔萃,因而保证班主任群体才能为学院以及各个学科在教学、学术和服务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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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仔细探究,我们会发觉,“教务长”的主要职责似乎会因各院校性质、规模有所不同而发生变化,但一般主要管理与学术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监管院校课程、校方事务与科研业务。但事实上里仁学院教务部,“教务长”一个更为重要的职责是领导并管理所在院校不同大学(包括专科大学、职业大学等)的教授们,其中也包括专门负责专任班主任的教授(deanofthe)、图书馆院长以及中学生工作、招生办、信息技术、跨学科机构等各个部门的负责人。
好多院校都有明文规定,上述教授们要向“教务长”汇报工作,有些院校是要求那些教授既要向“教务长”汇报工作,也要向市长汇报工作。反过来,教务长要向市长和校董会负责,报告所有与教育有关的事务或活动,包括学术与科研人事方面的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院长是一所学院的CEO,这么,教务长就是院长一职空缺时或则市长常年不在岗时的执行CEO。在一些院校,教务长常常同时担任中级副主任(vice)、执行副院长(vice)等职务。这也说明了教务长这一职位的级别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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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的一些研究型学院或则文理大学,教务长实际上就是首席学术长官(chief,简称CAO),亦称为学术副院长。在有些规模较小的文理大学,首席学术长官不叫“教务长”,而叫大学校长(deanofthe)或则班主任教授(deanofthe),但职责大体相同。那些人同样是仅高踞市长之下的最高管理者。其实,在日本私立学院中,也有一些教务长是与首席学术长官分开的。在教务长之下,通常院校设有一到多位副教务长、教务长助理等。 #
就个人经验而言,世纪之交,我在国外宾夕法尼亚学院做博士后研究的合作导师彼得·康(PeterConn)院长就是副教务长()。我记得,当时时任中国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向宾夕法尼亚学院附送中国书籍时,就是康院士作为副教务长代表中学接受馈赠的。他后来还以前兼任过临时教务长()一职。从那时开始,我注意到了教务长之于新加坡院校的重要性。
大概在2008~2009年间,我在中央民族学院外粤语大学兼任教授,与我在英国欧道明学院(,佛罗里达州最大的私立学院)工作的老同学任中棠博士一起共同努力,为两校搭建桥梁,最终双方完善了孔子大学。美方当时领导此项工作的就是欧道明学院的教务长兼副院长辛普森(Carol)院长。我到该校访问,辛普森教务长亲自接见并安排该校当时六位教授与我共进晚餐,接洽双方合作事宜。因此,我对教务长在德国院校中的具体运作模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真切感遭到了教务长制度对于院校建设的重要性。 #
中国院校为什么急需“教务长” #
去年年初,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学院举行的校长征求中层党员意见大会。会上,我向校领导提出了希望在中学筹建“教务长”制度的建议。我提了四条理由:
第一,在21世纪中国院校“双一流”建设的过程中,筹建“教务长”制度,才能更好地与国际上的院校非常是高等教育强国的学院对接。现今复旦学院其实也有教务长,但据我所知并未真正发挥领导各个大学、协调不同事科、调动全校资源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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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教务长”可以由副院长或则常务副书记担任,但其职责则与副市长或则常务副主任有所不同。在英国院校,“教务长”是第二负责人,位置低于通常副主任,并且是负责和领导所有大学教授的一个职位。这个职位之所以不同,是由于一个副院长是难以统领所有大学教授的,但“教务长”是统管各个大学校长的,这就从体制上保障了其身分和作为的合法性。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国院校所缺位的。看似市长具有领导所有大学校长之责,但实际中校长常常百事缠身,根本无瑕顾及各个大学。 #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教务长”不仅领导各个大学校长,还要协调各个大学与各个学科专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现今中国院校各大学碰到问题时,尽管应当是有关问题找分管领导或则联系领导,但实际上有些问题不是单个大学的问题时,分管副主任或则联系副主任从所规定的职责角度看是难以协调并加以解决的,造成有些事情可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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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不少院校,“教务长”至少每位月会与大学教授有个方式各异的碰面会,有时侯是工作餐,听取大学教授们的工作汇报,非常是须要解决的问题。这些方法拉近了中学主要领导和教授的距离,主要领导了解了大学情况,而大学教授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接触了解中学主要领导的办学思路,同时,及时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反映到院长哪里,尽早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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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中国院校,大学教授就能看到校长大都是在全校会议上,除非市长晋见,一对一面对面的机会几乎没有。此前我所经历的小范围的征询意见会其实挺好,但可能一年也轮不到一次,并且不是所有大学教授都到场。虽然是市长晋见,基本上是有事说事、说完走人。虽然,市长与各个大学校长的思想交流、观念沟通极为重要,它无疑会降低中学的汇聚力,也会有效推动中学方方面面的工作。作为在不同院校常年兼任过大学校长的人,我十分想说的一句话是,在中国院校,不应让教授看到校领导并与校领导进行有效沟通成为一种奢华。而在我看来,借鉴“教务长”制度,届时请“教务长”担当起这样的责任,会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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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旦筹建教务长,也可以将校长从烦琐具体的工作中解脱下来,因而考虑更宏观的学院的使命、发展目标以及怎样推动社会、如何为国家服务等方向性问题。
其实,在我看来,在中国院校建设“双一流”的过程中,在更多与世界院校接轨的过程中,“教务长”职务的筹建实有必要,也将会成为我们建立中国院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