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县(州)科技局,各市(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
为深入施行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扶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求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实践路径,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4部门《四川省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作指引》要求,现将组织举办2023年广东省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以下简称“先行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根据《四川省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组织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国省乡村振兴重点扶贫县、省乡村振兴重点联系县(市、区)所在市(州)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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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科技示范基地:有特色优势产业,并建有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个(项)以上。
(二)有科技服务站点和科技特派员:建有科技特派职工作站、科技兴村在线驿站、电商网点等科技服务站点2个以上,且运行良好。有省级以上科技特派员2名以上,每年组织举办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科普宣教等活动5次以上,且工作举办疗效好。 #
(三)有科普培训场所:建有科普基地(场馆)、培训课室等科普培训场所1个以上。 #
(四)有新型经营主体:有村集体经济和联农惠农利益连结机制,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发展情况良好,有涉农企业或县(市、区)级以上农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个以上,企业和经营主体擅于借助科技来创收增效、致富强业。 #
(五)有党建工作推动: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充分,工作运转高效,优先支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获评5A级先进村党组织的村和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嘉奖夸奖的村。 #
二、申报考额 #
2023年湖北省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施行限额推荐申报,各省(州)科技局推荐数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国省乡村振兴重点扶贫县、省乡村振兴重点联系县(市、区)所在市(州)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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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
(一)拟申报先行村的村委会补报《四川省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创建申报表》(附件2)和《四川省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方案》(附件3),报乡(镇)党委政府、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 #
(二)市级科技管理部门会同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做好先行村选聘,指导编制高质量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县(市、区)政府常务大会审议通过后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厅,报所在市(州)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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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州)科技局择优向科技厅推荐,并于2023年5月15近日,将签章的申报表和建设方案(一式三份)、《科技推动乡村振兴先行村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寄送至成都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省文联大厦7楼707室,邮编:),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 #